佛山小悦悦的悲剧,在网络和官媒引起热议,谈论最多的还是道德沦陷。


围脖上看到美国网友与中国网友关于这个事件的对话,十分认同美国网友的观点。美国网友说,如果在美国,首先会起诉失职的父母、通缉二级谋杀的司机,而不会忙着谴责路人。


不是我事后诸葛亮,我一开始听到这个事件,首先想到的也是父母或监护人的责任,但我不敢说,因为这太不“厚道”了,人家的孩子已经遭了大难,还去指责人家,把目标对准漠视的路人显然更“政治正确”。于是想起丛日云教授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西方文明讲演录》中王人博教授关于公法文明的演讲,真是不一般的高人,他几乎没提什么专业名词和概念,却将西方公法文明在中国的处境讲得透彻到令人痛彻心扉。在王教授看来,根源就在于中国人的“厚道”。“西方人的宪政概念本身就是个防御制度……奥巴马干坏事怎么办?美国人提出这样的问题:你不能说他干了坏事了,我们还没想出对策来呢。美国人说,我们得先想好对策防止他干坏事。这就是宪政。”(P165)“自古以来我们中国人看人从来不这样看……因为中国人特别厚道。厚道的中国人,没把人想得这么坏。相反,我们把人都看得很好,都挺善良的。坏人那是以后变坏的。”(P166)当然这样看法的人们是不可能设置防御机制的,我们等他变坏后再说。


再说回小悦悦。为什么我们不能指责小悦悦的父母呢?因为哪个父母不心疼儿女(对于中国人这几乎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公理),小悦悦的父母一定是好好看护孩子的,只是一不小心酿成大祸,问题在于司机太坏、路人太冷漠。路人确实冷漠,但如果父母可以疏忽照料孩子、压死比撞伤合算,路人不再冷漠,就能保证孩子的安全?


小悦悦悲剧所反映的与其说是道德问题,不如说是法治问题。


刚刚听说她今天去了,我却松了一口气,对孩子来说,也许死去比活着容易多了。孩子,来生别做中国人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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