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和党章的文字上看,我们的官员是为人民服务的,是要依法行政的。否则就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这类的制裁过程有一个好听的名字:问责制。官僚们之所以要制造血拆,目的就是要房屋底下的土地使用权,这无疑是违反宪法和党章的违法行为。对此,土地违法案件的依法处理就显得十分重要。然而,血拆的事情多了,我们发现这个问责制是糊弄老百姓的。

据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记者徐慧报道:7月7日,首次土地违法问责结果公布。73名涉事官员遭到处分。但是记者经过盘点发现,本次被问责官员主要是处级以下干部,厅级干部仅3人“入围”,无人被撤职,无人遭法办,8人已升迁。73人中均是三四线城市的官员,省会城市官员无一上榜。对于这样的问责结果,舆论哗然。

7月7日,国土资源部对外公布了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辽宁、安徽、河南等地的73名官员被纪律处分。然而记者经过盘点发现,本次被问责官员级别普遍偏低。在这73名官员中,国土局系统,科级27人,处级2人;地方政府负责人中,科级1人,处级40人;厅级3人,处级干部占57.5%。厅级干部分别是安徽省巢湖市时任市长宋国权、巢湖市时任分管副市长洪晓建以及山西省大同市副市长郝月生;三人处分也均较轻,宋国权被行政警告、洪晓建与郝月生被行政记过。

令我们吃惊的是,土地违法成为升官捷径,多名被问责官员已升官,大多数都已经由昔日的副手晋升为县委书记、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等县市或重要部门的一把手,短短两年间,“进步”颇大。

因土地违法被问责官员已升官者中:

襄樊市樊城区区长项晓峰受了党内警告处分后一跃成为四川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大同县时任县长孙永胜受了党内警告处分后升任和顺县县委书记。

辽宁省庄河市时任副市长赵兴基受了党内警告处分后升任庄河市政协主席。

北票市时任市长肖森受了党内警告处分后升任建平县县委书记。

临海市时任市长李志坚受了党内警告处分后升任天台县县委书记。

阳春市时任副市长陈雄枢受了党内警告处分后升任阳春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云南省师宗县时任副县长海建才受了党内警告处分后升任师宗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看到这里,我对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十分同情。他们十分辛苦的问责,可人家是违法有官升,这个国家的法治是掩耳盗铃还是皇帝的新衣?翻翻近几年的各地被拆迁人的来信,上述被问责而升官的地方,也是拆迁力度较大,社会矛盾尖锐的地方。如此,血拆还能避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