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石男

上篇:快女游记

 

我冒着毁容的危险登上2011快女舞台,后来也确实被毁容了。电视镜头是有歧视的,它歧视胖子,歧视思想者。我不算什么思想者,但一定算胖子。十年前,我不过90多斤,很多人喊我梁朝伟;现在,我140多斤,很多人喊我曾志伟。贤妻肥儿,是摧残清俊男人的两大利器。(但我还是要老实巴交地嘟哝一句:我比电视上帅5倍……)

我一共去了三次快女总决赛,担任现场微博评审。湖南卫视今年在快女中新增微博评审,让一群莫名其妙的家伙在舞台上七嘴八舌地吵架,穷凶极恶地丢人。而且微博评审越被骂,湖南卫视就越开心。马戏团需要技艺精湛的小丑,快女舞台则需要原生态的小丑。

我一开始就明白这个道理,但我仍接受了湖南卫视的邀请,不是名利薰心,也不是智商降到140以下,而是自信心爆棚。我总觉得,尽管自己外表猪相,但内心嘹亮,我可以挽救微博评审做小丑的宿命,像天外飞仙一样降临快女,像MJ的舞蹈一样让人们尖叫。事后证明,这种想法多么错误,我像桃谷六仙一样降临快女,像Lady gaga的发型一样让人们惨叫。幸运的是,我的学习能力还算不错,从思想界到娱乐界打酱油,一次比一次打得称职,第一次被巨多人骂,第二次被不少人骂,最后一次则是挺我的超过骂我的。电视节目尤其是电视娱乐节目,非常讲究“印象管理”,新手一定会被欺负,有了经验以后,就游刃有余啦。顺便澄清一下,我从来没有抢不到话筒,我面前一直有话筒根本就不用抢,我只是不愿意在90PK的环节参与吵架而已。

第一次76比赛,我想做出一副来自思想界的Œ叛?樱?峁?硐值孟瘘/span>来自地狱界。胖脑袋、斜眼、口齿不清,脸像镇委书记一样绷紧且猥琐。我发了三次言,第一次谈到自由:你不可能将一个人同他的自由隔离开来,因为自由总会找到一条出路。主持人何炅在台上脸都绿了,他一定在想,这哥们到底要干嘛,会不会还喊出释放某某某的反标啊?我的口齿不清救了这个节目,没有人听清楚我讲什么。第二次发言,粉丝的叫声震耳欲聋,我根本听不清自己说话,而电视机前的观众是听不到粉丝的叫声的。我叫粉丝们安静点,因为我是大学老师,课堂上有人说话,我常这么干。没想到这引起轩然大波,节目播出后,几万人来微博骂我。第三次发言,我力挺跳舞好而唱歌极烂的李斯丹妮,我的想法是,既然唱得都不能打动我,那不如选个跳得能打动我的。结果又被粉丝骂得脑袋起包。

第二次54比赛,我掏出藏在裤兜里的精明,赞美人气最高的刘忻,支持唱得最真诚的段林希,并声称我们思想界的都支持段林希。这一次,思想界的笑了,娱乐界的没理我,几个女文青倒是跳出来骂了我几嗓子。当然,快女粉丝继续骂我。我每天早上起来,都觉得屁股好疼……我对被骂倒是不在乎,胡适先生说得不错,我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有时他们骂得不中肯,我反替他们着急。有时他们骂得太过火了,反损骂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们不安。如果骂我而使骂者有益,便是我间接于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情愿挨骂。

最后一次,是冠军之夜。湖南卫视没有大黑幕,但有小算盘。刘忻太老,段林希太难包装,洪辰才是他们想要的冠军。不过湖南卫视并未操纵终极PK的选票,只在环节设计上做了点手脚。人气王刘忻第一轮就出局!她的粉丝一下子就像被引爆的炸药桶,哭,喊,把荧光棒砸在地上,还大面积退场,后虽被安保人员阻拦,但刘忻,刘忻的喊声始终贯穿全场,尤其在洪辰演唱的时候,简直叫得我耳朵都要掉了。洪辰最后两首歌走音严重,跟粉丝高喊“刘忻,刘忻”应有关系。

段林希的夺冠,其实是一个古老寓言的翻版:鹤蚌相争渔翁得利。洪辰不是输给段林希,是输给刘忻。估计最后决战中,很多刘忻的粉丝都改投段林希了。

粉丝的狂热真是可怕,尤其是90后粉丝,他们的攻击性特别强,报复心也特别重。我生于七十年代,长于八十年代,那时候我们也不是不追星,但通常没什么火药味。一般只是把偶像的不干胶或海报买一堆回去,每天看着想入非非就算了。可现在的90后粉丝不一样,能够团结人们的,有两件东西:共同的理想和共同的犯罪,某个臭名昭著的前德国元首几十年前就给粉丝们下了社会学断语。

即使如此,快女节目组仍可赢得我个人的尊敬。在我接触范围内,绝大多数工作人员敬业、专业,戴着镣铐跳舞仍能将节目做到这个份上,殊不易。每次比赛结束,主管部门都会接到湖南卫视一些竞争对手的长篇小说般的举报信。湖南卫视也常接到主管部门压缩节目时间的通知,或者被强行取消已邀请的港台嘉宾,甚至被要求选手不能抱头痛哭,评委不能大喊大叫。这半年来,快女节目组就像是抬着棺材走地雷阵,勉强活着走完,不料在结束之后,仍踩响地雷。

 

下篇:快女之殇

 

每一代人都有其专属青春记忆。八十年代的青春记忆有霍元甲、小马哥,九十年代的青春记忆有四大天王、周星驰,而2000年后的青春记忆,一定有超女。

2004年湖南卫视举办第一届超女比赛,到今年已是连续八年举办大众选秀节目。这一路并不容易,超女刚成品牌,就被要求更名,改为快女。八年间接到的各种通知、限令,大概可以装满一个博物馆。今年受到的限制堪称登峰造极,不但限制播出时段和时间,甚至限制眼泪——禁止选手在台上抱头痛哭。湖南卫视逆来顺受、水来土掩,最终还是在劫难逃。快女总决赛刚落幕,国家广电总局就发出通报,停止湖南卫视2012年举办群众参与的选拔类电视活动。这意味着本届快女或成绝响。

未知生,焉知死。在快女将死之际,不妨回顾一下她的生。快女之平地拔起,实际上基于两大国情:中国特色的媒体管理体制、中国特色的偶像崇拜。

先说前者。对地方电视台而言,要在新闻调查上突围几不可能,本地监督等于自杀,异地监督则是幻想。新闻门关上,就只能叩响娱乐门。湖南卫视延续了湘人在近现代中国史的气场,敢想敢做,自2004年推出超女后,其选秀节目收视率长期雄踞榜首。

再说后者。快女粉丝基本以学生为主,也有小部分年轻白领。他们是活在社会失范的一代,又深受计划生育之害,孤独地成长,没有兄弟姐妹,只能在偶像崇拜中完成不可告人的多胎繁殖。他们像社会动物一样聚集,沉醉于从过度兴奋的人群中迸发出来的神秘力量,并且怀揣着一颗爱和恨的心——爱自己的偶像,同时对偶像的敌人或臆想的敌人充满恨。而快女,刚好能满足他们的爱与恨的需求。

快女迅速崛起,自然遭到各方妒忌。广电总局对其下狠手,即是明证。快女若死,并非死于什么国家对民间力量、对团体、对选举的猜忌,而是死于行业的不正当竞争以及湘人自身的倔强。快女就是个娱乐节目,在中国算顶尖,在世界范围内则最多二流。受娱乐节目影响的青少年群体用各种方式支持偶像和宪政框架下有精巧设计的公民投票选举政治领袖,完全是两回事。从快女节目中走不出中国民主,从粉丝的暴力言行中也不能推出中国人不适合民主的结论。

快女之所以先被广电总局不断凌辱,再被其斩首示众,乃是因为它的竞争对手,一直在用非正常的竞争手段,对它进行围剿。从央视到各地卫视,哪个不对快女眼睛红红且怒气冲冲?广电总局的举措,看上去不合民意,却很符合央视及各地卫视的利益。恰恰湘人又不乏血性,把对广电总局这个妈妈的不满直接写在脸上。湖南卫视台长去广电总局“喝咖啡”,回来之后立即传遍网络;广电总局不准湖南卫视邀请港台嘉宾,后者就把台湾艺人欧弟的脸在节目播出时打上马赛克……你说广电总局能不怒么?

于是“低俗”就像红字一样烙在了快女身上。可是,低俗属于道德与审美范畴,并不违法。你不能因为一个人低俗,比如当街挖鼻孔,就判他劳教;同样,你也不能因为快女涉嫌低俗,就将其停办。低俗如不违法,也未洞穿一个社会的主流道德伦理底线,那么就是人民的一种权利。快女显然并不违法,也未洞穿道德底线,广电总局要求其停办,实在是滥用行政权力。

在我看来,快女不但不低俗,反而是一种进步。快女使偶像制造不再基于政治需求而是商业需求,雷锋、张思德一类的官方偶像在今天不可能再复制,取而代之的是李宇春、尚雯婕一类的民间偶像。后者相较前者,没那么高大全,但却更真实,更有人味。再拔高一点,快女甚至有助于确立私有产权和促成自发市场秩序。快女也有私有产权,每一个粉丝都既是偶像的消费者又是偶像的股东,而快女的运作模式,显然属于市场经济而非计划经济。

当然,快女也存在诸多不足。譬如说,影响对象只是幼稚的青少年群体,思想能力和消费能力都未见得佳;以粉丝团为主导,核心是偶像崇拜而非对真正才华的赞美与欣赏;模式单调,尽管赛制不断翻新,但内容实质上没什么更新,就是让一群少男少女在台子上唱歌跳舞,然后让更多的少男少女为他们神魂颠倒,持续八年,人们已审美疲劳;选秀明星更换太多太快,以致真正能从选秀中受益的选手只是一小撮人。粉丝不断被满足渴望又不断被激起新的渴望,新的明星让老的明星过气,但他们所有的人,都可能只是橱窗中待售或售出的充气娃娃。

即使快女有种种不足,她要死,也得死于市场,死于优胜劣汰,而不该死于行政禁令。政府限制娱乐真是蠢不可言,因为娱乐乃是所谓和谐社会的基本支柱之一,民众若“莫谈国事,只谈风月”,统治者应该弹冠相庆才对。如今,你既不让人谈国事,还不让人粉快女,那到底要我们干嘛?全都去听红歌?但这可能吗?

快女若死,我们应该凭吊应该叹息,不只为青春记忆,也为个人自由。娱乐是肤浅的深刻,它藏着自我与自由的雏形。自我是个人意识的觉醒,自由则是释放这种觉醒的力量。在快女粉丝的狂热中,藏着盲目、幼稚甚至暴力与阴暗,但也藏着一条通往自由而非奴役之路。而今,我们却依稀看到这条道路被蛮横地插上一块木牌,上面写着:此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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