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申请人的律师认为,这一决定骇人听闻而且无法接受。据律师透露,移民局认为避难申请人的申请书没有满足政治避难权第7条。根据这一条款,避难申请人必须为其逃亡身份提供证据或至少让人觉得逃亡可信。
 
维族人阿不都热依木(Nijiati Abudureyimu)2007年逃离中国,经由迪拜、意大利、挪威来到了瑞士。瑞士移民局对他的避难申请本来不必过问,因为他在抵达瑞士之前曾去了其它加入了都柏林协议的国家。但今年9月,阿不都热依木拒绝前往意大利。
 
根据阿不都热依木的陈述,他在1993年到1997年间在乌鲁木齐的监狱里曾亲眼目睹惨无人道的黑幕,目睹囚犯在还没有进入临床死亡状态时就被摘除了心脏、肾、眼睛等器官。
 
瑞士移民局对记者的追问没有做出反应。但移民局在拒绝避难申请时同时允许申请人可暂时逗留瑞士。申请人律师表示可能会对移民局的决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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