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词源于圣经。新约《路加福音》记载了耶稣讲的一个故事,说一个犹太人遇强盗受伤躺在路边,同为犹太人的祭司和路人不闻不问,反而得到一位被犹太人视为异教徒的撒马利亚人救助。基督教文化用这个故事表彰和鼓励见义勇为者。很多国家制定了《好撒玛利亚人法》,即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法律,以防善意救助他人者意外受到伤害,使他们不必因为做好事而背负法律责任。有的国家还规定在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救助他人是公民的义务,德国甚至规定身在事故现场却不提供协助是违法行为,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也在考虑制定类似的法律。在美国,这样的事情属于州一级的管辖范围,各州都订有类似的相关法律。如果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不尽人意的地方,将由立法机关加以修订。

CNN报道,为什么当今中国人见义勇为这么难?可能有许多解释,许多可能性。有人指责法律与规定的缺乏,有人认为是中国教育体制在灌输尊重人的生命和尊严方面的失败,还有人认为是“精神空虚”所致。专家指出,当13亿人忙着赚钱,争先恐后往经济和社会的阶梯上爬的时候,许多人发现他们在精神上是无依无靠的。

CNN选载了一些读者的反应,其中一位说, “我不知道在中国是不是普遍漠视生命?还是因为这是个女孩子的缘故。大家都知道女孩在中国不受欢迎。我想知道在中国那些漠视受重伤女孩的人们他们究竟是怎么想的?”

但该报道引用中国观察家雷纳德星的话说,这种情况并非中国独有。他引用了1964年发生在纽约皇后区的基诺维斯案,当基诺维斯被追杀致死的半个小时里,有38名邻居从窗户里往外看着事件发生,却没有人伸出援手。这位心理学家将此现象称为“旁观者问题”,他说,有多少旁观者见证悲剧的发生是可以预见有多少见义勇为行为会出现的一个重要因素:旁观者越多,见义勇为者越少。

洛杉矶时报报道,广东著名律师朱永平说“人们确实被震惊了。我们无法想象道德已经退步到如此地步。”他和其他律师正试图起草中国的好撒玛利亚人法,以惩罚那些在类似情况下不施援救的人并保障那些见义勇为但可能反遭伤害的人。

汤姆在《中国见红博客》上写了一篇文章,叫《中国的好撒玛利亚人》。文章说,在关于佛山幼童事件的中文报道中,大都提到了南京彭宇案。即2006年在南京发生一起案件,彭宇好心救助了一位跌到的老人,结果老人反诬他是肇事者。最后法官判他为老人的跌到负法律责任,理由是如果他不是肇事者他不可能施救。文章说,“然而那是五年前的案子。一向雷厉风行的政府为何一直未能修改法律鼓励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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