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建议重新界定标准 中国须遏止“争当贫困县”现象

(2011-10-03)

早报导读

● 于泽远 北京报道

  中国官方媒体近日建议官方重新界定“贫困县”的标准,或干脆取消国家级贫困县制度,遏止一些地区为多要资源而“争当贫困县”的现象。

  中国从1986年调整扶贫开发政策,划定了258个国家级贫困县。按照官方的统计,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已经让贫困人口减少了2亿5000万,但国家级贫困县的数量不减反增。1993年,贫困县数量猛增至592个。时至今日,这一总数仍维持不变。

  近年来,国家级贫困县频频发生“怪事”,包括不久前引发舆论强烈抨击的“湖北秭归县80万天价接待费”、湖南新化县强扣水利款建旅游区、四川巴中三个县政府领导严重超编等等。今年以来,互联网上关于国家级贫困县的报道,负面新闻占了六成。

贫困县“三大怪”

  人民网近日发表系列文章说,“穷折腾”的贫困县有“三大怪”:一是戴“穷帽子”常露富,二是为面子荒唐“整容”,三是副职扎堆“不差官”。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与金融学教授许小年不久前谈了他对“贫困县”的感受:“我到所谓的一个贫困县去讲课。就餐时,一进门,三大桌子酒席,中华烟、茅台酒伺候,我都晕了,心想这哪是贫困县啊?县城最豪华、堂皇的一座楼就是县政府,二十多层,办公室满满当当。县政府养那么多人,县财政都不够。”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助理宋迎昌认为,国家级贫困县真正贫穷的是老百姓,扶贫资金应该踏踏实实地落在老百姓头上,而不是以县为单位援助县政府。如果整批扶贫资金全部交由县政府管理和使用,会存在监督难题。政府若引入非政府组织进行扶贫,或许中国的扶贫工作会更透明、更有效率。

  一些学者建议,国家级贫困县这一制度设计存在不少漏洞,如今若通过提高进入门槛来弥补缺陷已没有多大意义,应调整或取消国家级贫困县制度,官方应面向村级,甚至面向个人,建立起普惠性、广参与的扶贫机制,减少资源分配的中间层次。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李小云认为,贫困地区领导重视形象工程与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有关。与老百姓的腰包鼓起来相比,形象工程更显而易见,是看得见的成就。官方现有的贫困县扶持政策会引发一系列地方对中央财政支持的博弈,形成“精英捕获”,即不同层次的干部,包括村干部、乡干部,利用自己有利的“权势”地位,来获取发展机会,捕获国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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