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苗蛮子 | 评论(0) | 标签:时事观点

日前,中国红十字会2011年筹资与财务培训班在新疆举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秘书长王汝鹏,红十字会系统将通过数据库筹款、专项基金筹款、公益项目筹资、应用新媒体筹资等模式吸引捐赠资源。其中,会上发布的《筹资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各地红十字会系统要不断通过信函、电邮、电话等方式与捐款人建立联系,培养红十字会的忠诚捐赠客户。

红十字会在这个深秋时节举办筹资培训班,乍看起来恍惚有些“想办法找粮过冬”的意思。而且,要求各地红会通过各种方式与捐款人建立联系,也让人感觉有些“求人乞食”的意味。其中的“不断”等字眼,更让人联想到时下让人不胜其烦的一些垃圾短息、邮件、电话骚扰。那些有钱又不乏爱心的所谓“优质客户”,可得做好准备了,下一步您很可能就是红十字会锁定的“轰炸”对象。由此不禁再作进一步联想,相关部门是否有必要出台一些措施应对即将出现的新型“骚扰源”呢?

至于所谓的“培养忠诚捐赠客户”,也颇为怪异。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来源于公开透明,并以此来吸引、激发公众的慈善热情,从而赢得公众的信任。而不是通过不断“骚扰”的方式给公众“洗脑”。也就是说,红十字会与忠诚捐赠客户之间的生发关系,应当是这样的:先有透明的红十字会,才会有忠诚的捐赠客户。而在当前中国慈善组织尤其是官方慈善机构遭遇全民信任危机、各地红十字会受捐额锐减的背景下,红十字会又有何资格奢谈去培养忠诚的捐赠客户?而且这本身也是一种缘木求鱼之举,自然难以修复弥深的信任裂痕。

像红十字会此类官办慈善机构,要想走出信任泥潭,别无它途,只有以切实的行动推进捐赠信息的公开透明,比如及时披露资金来源和去向、最大程度让捐赠者感到有尊严,以及向公众提供各种信息产品。慈善信息公开只有达到这三个程度,才能算是真正的“慈善透明”,也才能赢回公众的信赖。然而遗憾的是,从红十字会此次发布的《筹资工作指导意见》来看,其中更多的注重于宣传,比如通过各种现代通信工具不断“骚扰”捐款人;“以重大灾害或重要活动为契机,广泛利用各类媒体,推介红十字会的手机短信捐款号码”等等。

尽管官办慈善机构可以假借公权之手搞“行政强捐”,比如各种所谓慈善“月月捐”“一天一元捐”,从而获得固定的财源。但这种违背慈善自愿原则的强捐,所获得的是不义之财,终究难以长久。盖因为,尽管官办慈善机构有官方背景,甚至与权力机关形成“同构”关系,但毕竟不是权力机构,也不是“太子”企业,说到底仍是公益慈善组织。而公信力正是官办慈善机构赖以存活的根基,其“衣食父母”是社会公众,而非权力的赏赐。

公众之于慈善组织的重要性,套用马克思那句用来阐述人民和报刊关系的名言就是:“人民的信任是慈善组织赖以生存的条件,没有这种条件,慈善组织就会完全萎靡不振。”这应当成为中国慈善组织尤其是官方慈善机构时刻铭记的“生存法则”和“道德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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