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由于法院一般会偏护医院,采取暴力似乎成为家属获得赔偿的唯一可行手段。没有公正的法律和判决,医生和患者都深受其苦。

原文:Storming the hospital � Violence as a first choice
作者:Tom
发表:2011年10月25日
本文由”译者”志愿者翻译并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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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所大医院工作,有时有些”不受欢迎的结果”,医院的行话这么说,翻译过来就是死人了或是出事了。当我们出现这种”不受欢迎的结果”的时候,家属会聚集在管理部门的门前并且和医院保安争斗(我们拥有一整套治安部门)。这些小冲突在中国越来越普遍,我之前写过有关于这样事例的文章(医院里的搏斗―中国的流产),但这是一个值得更进一步讨论的话题。

让我们从最近的一个例子开始,一个病人在医院的病房中跳出窗户自杀了,由于不满他所受到的对待,或者因为他所患的是不治之症,而且疼痛难忍,或者无法负担账单(每个人听说的都略有不同)。第二天,他的家属试图冲击医院管理部门来获得赔偿。这意味着会逐渐形成一群愤怒的群众,他们试图冲过前台并占据某人的办公室。通常警方会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然后会发生一场争吵。场面可能相当吓人。

这种事情每4-6周发生一次,每次我都感觉非常的矛盾。这些人无疑正处于非常巨大的痛苦中,但是到底是不是医院的错误诊治造成的,则常常难以弄清楚

和许多管理者谈过这些”事件”之后(这可不容易),看来这里有一个主要的潜在问题,法律制度总是偏向国营医院,所以很少有人考虑打官司,暴力成为唯一可以得到赔偿的手段。这次自杀后,家属得到了10万元的赔偿,因为医院没能阻止其自杀(这是同事说的,不是我说的,医院可能在某些地方有问题)。法院肯定不会接这种官司,但是暴徒这种愤怒暴民的手段也许可以获得某种赔偿。偶尔他们会成功,这鼓励了更多的效仿者。

一般来说我常常想站在病人的一边,他们在中国有缺陷的法律体系中被剥夺了某些权利。之后我一个非常亲近的朋友被指控出现了”医疗事故”。我才意识到这些事件有多么棘手。他是一个受过很好训练,有多年经验的外科医师,但是一个高风险的手术导致一名患者失去了一只眼睛。第二周他就没来工作,他感觉病人家属会伤害甚至杀死他。这名医生完全被手术的后果压垮了,而他一度认为他是他们部门中最好的。这件事情复杂的超出他的控制,但他没办法恢复名誉。

在如今的体系中,患者和医生都没有法律保障。没有公正的裁判,就不可能真正的认定其究竟是医疗事故,还是正常的医疗风险。医生为了要告诉病人坏消息而吓得要死,因为这是一个对双方都关乎生死的问题(我感到有点尴尬地说个事儿,在另一家大医院,一个肿瘤医生用英语写病人的诊断,因此他们不能猛烈抨击他)。同时病人在担心医生开不必要的药物处方(一个值得更深入探讨的问题)和治疗方法只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利润(医生的薪水在中国相对较低)。

没有法律,在当事人之间没有信任,每个人都在受罪。我希望一个更加透明系统被建立起来,中国诊所的收益对病人可以公开化,让家属不再将暴力作为第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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