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马云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2001年的时候,我犯了一个错误,我告诉我的18位共同创业的同仁,他们只能做小组经理,而所有的副总裁都得从外面聘请。现在十年过去了,我从外面聘请的人才都走了,而我之前曾怀疑过其能力的人都成了副总裁或董事。”

现在,马云告诉淘宝上的中小商家说他们不适合继续呆在商城里,而且也不给安排什么出路,简单粗暴的一条提价协议就把曾经帮助淘宝发家的中小商家拒之门外。这一幕,和当年马云让某些被怀疑其能力的创业伙伴出局的场景,颇有类比的味道。说好听的是弃旧纳新,说不好听也过河拆桥之嫌。总之是单方升级,不带别人玩。

当然,从道理上来说,在商言商,不赚钱的淘宝退居后台,高门槛的淘宝商城就可以打造成阿里系新的印钞机,这无可厚非。但是,不要为了钞票而压榨中小淘宝商家的同时,还口口声声忧国忧民,还在商城中小卖家集体抗议的当天发微博说自己最懂小企业的痛,全心想帮他们……

好吧,你说说怎么帮他们?把淘宝的流量都导入商城,帮小卖家把商品藏起来,让用户永远搜不到卖家们的商品?还是提高各种门槛,让小卖家连网店都开不起?阿里不是慈善机构,大家没有逼你一定必须去照顾中小卖家,但是,您能不能不要既当着裁判员,还脸不改色地要当运动员吧。

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但也不能让天下曾经没有难做的生意吧。

阿里一如既往宣称自己提高各种价格不是为了收集现金的爱好,而是为了打击水货、假货。也就是说,他们提高价格的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个逻辑多么苍白,应该没有任何一个现实中的商城,在提高租金的时候,宣称是为了抵制假货吧?3.15那么神通广大,也不会跟全国商家先强行预收一笔消费者保护年税吧?如果一定要粉饰的话,哪怕马云说一句是为了筹集现金准备并购雅虎去扬我国威,也远比一句维护消费者权益来得靠谱些。

从产业的角度看,老的淘宝已经死去,那些小商家,既然不可能在新淘宝上得到流量,肯定会流失。可怜的小商家,这些当年帮着淘宝屠杀了ebay的小商家,现在居然发现没有了栖身之处。如果“企鹅”足够机灵,QQ网购已经上线,这确实是他们一个乘机揭竿而起的大好时机。

当然,淘宝里面的淘宝商城已经成长,这是一个典型的B2B2C平台。马云最近嘲笑京东,说搞不懂一个商家从别的地方低价买进,再到网络上高价卖出有什么道理。但是,淘宝商城上的哪一个卖家,不是从别的地方低价买进,再在利润里面加上淘宝高昂的入门费用,高价卖给用户的呢?其实,B2B2C和B2C模式各有奥妙,那有什么优劣可比的?

从用户的角度看,大部分的用户只是习惯性地用淘宝作为入口,其消费的已经是商城的东西了,而这个商城的优势,和B2C相比,各有起落。只有少数用户,才能继续在老淘宝的残骸上,以旧式的“淘宝技巧”找到价廉物美的东西。至于作为个人卖家的C,除了口碑相传的那些老顾客之外,基本失去了任何发展的可能性。天朝的C2C,为什么没有活路,值得深思。

其实,就算是为了收入,也可以不致人死地而达到同样效果的。以前在淘宝,各种收费名目已经运营得非常娴熟了。在商城和老淘宝店之间再搭一个中间层,把现在闹事的这些商家安顿到中间地带去就可以了。不过估计,淘宝的平台缺乏足够的弹性,毕竟,阿里整个体系是非常反技术和用户体验的,他们的产品从来都承载不了创新,连“微创新”都不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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