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新闻通稿”是重大创新

作者:废话一筐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06-8-2
    现代社会都提倡创新,一般认为,创新能推动社会进步。如果某个人有创新,则这个人在为社会进步做贡献的同时,也很可能让自己发大财。比如:国外的比尔.盖茨,比如:国内的陈天桥。创新当然分很多种啦,我知道的有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商务模式创新。总体来讲,创新都会对人类的生活方式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所谓创新,就是在一个区域里,一个时间段内,独一无二的东西。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就是要鼓励创新,就是要让这个独一无二的东西在创新人的手里保持足够的时间,让他获得相当于垄断的超额利润,以弥补其创新时的损耗和风险。这样,创新才有利益驱动作保障,人们才有创新的积极性。

  很多人认为,中国大陆人缺乏创新精神,中国社会是一个没有创新的社会,是一个没有想象力的社会。我要说:这完全是一个误解。因为中国实在是有许多东西是全球独一无二的,是对现代文明的创新。由于我们十分谦虚,中国大部分独一无二的创新是不能说的,说了就犯错误,甚至可能犯罪。你看,我们谦虚的美德已经发扬到何种程度?好的东西都不能说,说了还犯罪。外国人不服都不行。

  最近,中国大陆有个新闻通稿的规定就是全球首创,实在值得褒扬一番。所谓“新闻通稿”,就是由当地政府事先拟定好的、对某一事件的报道,供新闻媒体在报道中使用。这种“通稿”,通常是当地政府对于某件事情的观点、态度以及自己采取的措施、做法等等的信息通报。

  当然,如果政府仅仅是用“新闻通稿”进行信息通报,为记者们提供一个新闻版本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也就不是创新了,而是国际惯例了。我们的“新闻通稿”却不是这个意思,而是要求所有媒体都必须和且只能按政府的“新闻通稿”报道新闻。这样一个微妙地改变,就成了一个奇妙地创新了,且是全球首创。这证明了创新和守旧也只有一水之隔。

  显然,牵涉全国的重大事件就由国务院来组织撰写新闻通稿,如果是某一个方面的,也可以由某个部委来组织撰写。如果是区域事件,就应由各级地方政府或者其下属相关部门来写新闻通稿了。例如:村里的事件,就最好由村长写新闻通稿,如果是张家媳妇偷了李家哥哥这样的新闻,大概就应交给妇女主任来写了。

  这样出新闻,多简单明了。完全没有新闻记者什么事了,极大地简化了新闻记者的工作。大陆的新闻记者完全不必向国外的同行一样,要冒生命危险到战地去采访,要冒被人诅咒的风险去当狗仔队。只要坐在有空调暖气的办公室里,等政府的新闻通稿就好了。这就极大地改善了新闻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不但解除了新闻记者生理上的危险,还完全缓解了激烈竞争抢独家新闻所带来的心理压力。真正是体现了以人为本啊!

  这样的创新,难道还不值得我们骄傲?遗憾的是,有些媒体、有些记者还不理解,还不领情,看来只能是头脑里的僵化思维在作祟。

  这样的创新,应该是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的,应该可以输出。不是总有人说:中国文化的影响力在减弱,连个端午节都还被韩国偷摸去了。没有关系,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我们只要把中国式的新闻通稿推向世界,就立即可以震倒一大片。端午节算个屁啊?我郑重建议:赶紧把我们最近创新的“中国式新闻通稿”作为人类文化遗产向联合国申报,要求拨款保护。并让全世界参观学习,以加快全球建设和谐新世界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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