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绍伟:中国社会的“恶德”与“伪德”

—关于“三妈事件”中的“国民性”问题

作者:方绍伟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1-11-10

本站发布时间:2011-11-10 23: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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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问题根本不是孔庆东能不能骂“南方报系”,而是孔庆东能不能象在足球场上那样“裸奔”着骂“南方报系”。孔庆东的问题不是“三妈的”,孔庆东的问题是“裸奔的三妈”。正是孔庆东们将“恶德”进行到底,我们中国人才有今日的中国。我对孔庆东“左边价值”的是非好坏根本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他的“行为规则”。孔庆东们经常说一些自己不可能实践的主义,所以他们的主义根本不是问题所在;“恶德”使孔庆东们的主义成了“伪德”,主义不是他们的本质,“恶德”中的“斗争哲学”才是他们的本质。

  近日我撰文批评孔庆东的“三妈事件”,矛头所指并不仅在孔庆东本人,还牵涉到了一般的中国人以及我们中国人的祖宗。有些读者对此大惑不解,感到有点不知所云。这里存不存在以偏概全、打击一大片的问题?是不是“子集的特性不能反传给超集”?到底有没有国民性这回事?拿国民性说事又意味着什么?

  让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个理论。人的需要包括精神需要、物质需要和情感需要三个方面;人性,就是人在满足“思、食、色”这三个方面的需要时所表现出来的特性,这个特性不是善、也不是恶,而是贪。善恶是行动结果的事后判断,贪是不分事前事后就能做出的判断。对行为的事后道德判断,可以有高尚、本分、低劣、无耻等四个层次之分(“三妈事件”当属无耻之列)。“人性三需”和“人性贪”就是人的本质,是人的文化性和人的个性的基础,“人性-文化性-个性”构成一种理解人的本质的基本框架,这就是所谓的“人性三层论”。

  “人性三层论”中的文化性涉及到物质、精神、物种、技艺和制度等五个方面,所谓的国民性,则主要涉及与主体有关的精神、物种和制度等三个方面,特别是制度中“组织机构”和“政法规则”之外的“行为规则”方面。“行为规则”是一个文化长期的演化博弈的结果,是沉淀在民族的意识和潜意识中的风俗习惯。

  所以,当我说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国民性时,我所指的差别就是“行为规则”上的差别。但是,“人性-文化性-个性”的三层结构以及人类迁移和交流的开放性,决定了国民性有一定的动态特征和个人差别,所以“行为规则”意义上的国民性,必定只是一种基本倾向,特别是一种“文化潜意识”上的相对倾向,它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绝对倾向。

  按照这个看法,个人行为与总体国民性的关系,就根本不是集合论所说的子集与超集的关系。个人与民族在种群的意义上是子集与超集的关系,但个人行为与总体国民性在“行为规则”的意义上则完全是相互对称的关系;国民的一般行为特征都可以在个人行为中找到,个人行为的特征表现的也就是国民的一般行为特征,个人之间的行为差别仅仅是程度而不是属性的差别。

  正是基于这个道理,我认定孔庆东的行为特征就是一般中国人的行为特征,而且这个行为特征不是凭空突然出现的,而是经过文化的长期演化博弈,从我们的老祖宗那传承下来的。按照这个分析,孔庆东是不是“孔子的第73代直系传人”就变得无关紧要,孔子在这里只是中国古人的一个符号,而我所要关注的,仅仅是我们中国国民性里的“双轨道德”倾向,即“书面道德”与“现实道德”及“圈内道德”与“圈外道德”的倾向。

  我是提出过“要不要再次打倒孔家店”的问题(见“要不要再次’打倒孔家店’?—-秋风的’儒家宪政’是谎言”一文),但我对孔子的批评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批评。在我看来,孔子关于“亲亲相隐”的思想,是对中国人“圈内道德”区别于“圈外道德”的现实认同,可孔子回避了这个“现实道德”在社会公德上的困境,试图以“宗族道德”政治化的“礼治秩序”,或“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的政治主张,去确立中国的社会政治秩序。

  可是,由于政治本身无情的非道德性,孔子的“礼治仁政”主张反而变成了“书面道德”对“现实道德”的脱离,中国社会的“圈内外”之间的道德困境,就进一步恶化出“书内外”之间的道德困境,中国由此衍生了“恶德”与“伪德”相互强化的文化传统,“恶德”与“伪德”之间甚至于出现了互为因果的奇观。

  我要特别强调的是,中国政治上的“伪德”给中国社会上的“恶德”提供了强大的支持,中国的“孤岛社会”因此远离所谓的“公民社会”;这个政治文化传统如此鼎盛,以至于时至今日我们依然“久而不闻其臭”。

  “三妈事件”不过是中国式“恶德”的集中表现。“内外有别”的“恶德”是中国人的一种“文化潜意识”,它不完全以个人的教育水平、富有程度、见识修养和性别年龄为转移,它以“歧视”和“不择手段”为基本特征,它也是中国文化中“兵家权谋”特别发达的一个原因。不管你是大学教授还是叫花子,“恶德文化”的派生特征是不以“歧视”和“不择手段”为耻,反以“胜者是王”为荣。个人性格上的差别往往是“恶德”表现不同的原因,有人“阳”着恶就有人“阴”着恶,这就是为什么只要你足够强悍,就会有粉丝出来说“不拘小节也算一种风流”。这叫“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所以,只要你认同“孔庆东的三妈”指向的“左边价值”,只要你认同“孔庆东的三妈”批判的“伪德”,“三妈事件”本身的道德、教养、文明程度等等,都会变成可以原谅的小节。难怪有人说:“我们支持孔教授,不是因为他骂人够粗,而是他的良心,这种朴实无华的良心是很多卫道士所惧怕的”。中国人起码的礼貌和公德就是这样给牺牲掉的,中国人起码的礼貌和公德是可以牺牲的,因为“圈内价值”高于“社会公德”。

  那么,我拿国民性中的“恶德”和“伪德”说事又意味着什么呢?是为了批评“三妈事件”指向的“左边价值”吗?当然不是。

  有人认为,孔庆东“失态”的“深层原因”是:他是一个不讲仁义道德的毛主义者。可是,只要你理解了我所说的“双轨道德”,你就会明白这个解读肯定是错误的。只要是中国人,不讲仁义道德的毛主义者、讲仁义道德的毛主义者、不讲仁义道德的非毛主义者、讲仁义道德的非毛主义者,这四种人在“双轨道德”上是没有本质差别的。千万不要以为一个主义就能改变一个中国人的国民性,主义不是问题,“双轨道德”才是问题。

  这就到了本文的要点之处了:孔庆东有提出和倡导“主义”的权利和能力,却几乎没有执行“主义”所要求的风度和道德,这一点与他个人是否讲仁义道德无关,而与中国人的“圈内外”和“书内外”的“双轨道德”有关;在“圈内”和“书内”,孔庆东同任何中国人一样讲仁义道德,否则他就会在中国这个“双轨社会”里寸步难行;而在“圈外”和“书外”,他追求的是“刷刷拉黑”。

  既然认为“现实道德”实际,而“书面道德”虚假,类似于“三妈事件”的事情除了接受之外还有什么可谴责的吗?在这个问题上,我本人的意见无关紧要,我所感知的社会意见才重要。当下中国的社会意见一方面谴责“圈外道德”,另一方面又我行我素于“圈内道德”,因此出现了我所说的“双轨社会”的奇景。这才是我要对“双轨道德”和“双轨社会”进行“冷酷实证”的原因。

  我一直强调,问题不在于孔庆东们说了什么,问题在于孔庆东们做了什么;问题不在于孔庆东们能做什么,问题在于孔庆东们不能做什么。我对孔庆东“左边价值”的是非好坏根本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他的“行为规则”。孔庆东们经常说一些自己不可能实践的主义,所以他们的主义根本不是问题所在;“恶德”使孔庆东们的主义成了“伪德”,主义不是他们的本质,“恶德”中的“斗争哲学”才是他们的本质。所以他们就经常酸溜溜地说“敌人该骂”,他们陷入了“双轨道德”而完全无法自知,这才是中国的真正问题所在。

  有人说:“我们看,孔教授思想上,人品上都爱国,希望国家走向纯洁和富强,没有腐败,人人平等,权利在群众监督下行使,社会上主流是坏人怕好人,人人坚持正义。公务员来自人民群众之中,服务于人民群众,而不是管制人民群众,社会风气良好,人人活得心情舒畅,这样的环境下,孔教授为什么要骂人那?”

  先不论这是不是空想,这同“自己生病让别人吃药”一样,是典型的“颠倒因果”的中国逻辑。问题当然也不是孔庆东能不能骂“南方报系”,而是孔庆东能不能象在足球场上那样“裸奔”着骂“南方报系”。孔庆东的问题不是“三妈的”,孔庆东的问题是“裸奔的三妈”。正是孔庆东们将“恶德”进行到底,我们中国人才有今日的中国。只要看看“第一视频新闻网”的《孔和尚有话说》就知道,要孔庆东不骂人,那等于说:“不会骂人的教授不是好流氓”。

(方绍伟:“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专栏作家;作者文集:http://blog.sina.com.cn/fangshao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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