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光谷这边,华科的森林和光谷步行街的喧浮,一静一动,一个深沉一个灵动,一个叫人想思考世界的本质,一个让人关注今秋的时尚潮流,一个到处有素衣马尾抱书的女孩,一个有日系欧美系超短马丁横行的摩登女,一个精神,一个物质。咫尺之间,繁华漫天。

 

 

一座城 一个人

 

文/ 宋桃子(华中科技大学)

 

 

一直以来看到一些些关于爱、喜欢、crush or love 、暧昧、初恋、迷恋等各种表达爱欲情仇的帖子,想想看,我好像没有专门讨论过这个话题,没有鉴别过各种荷尔蒙作用、是少年多情还是少女春心的纠结情态。

爱似乎想得太多,想得太浅,想得太窄。我也无法写出一篇关于爱情究竟是什么的东西,只是在灵光的生活碎想中,偶尔感受到爱一个人和爱一个物品,或是爱一个座城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之间是否有冥冥的联系,还是在本质上就是一致的。

有人说爱是不知道什么是爱就爱了,一种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存在,好像是与生俱来,与天性相符,被骨子里的那气质所吸引。

也许这就是盲目但美好的初恋,记得我十几岁的时候特别迷恋江南,尤其是从来没有去过苏州,不知道什么原因喜欢,但只要轻读那个“苏”字便觉得诗意绵绵,白墙黑瓦,青石街道,落日余晖。仿若在前世的记忆里,那里是蕴含美好的温柔水乡。于是哪里寄托了整个青春时期的情思,一直爱慕者,仰慕者,希望能与之发生一段故事。

 

 

直到高考来到武汉,似乎命运从幻想的天堂很很地摔倒了这个现实得赤裸裸的城市,脏、乱、拥挤,很难让人一眼见着就喜爱,没有江南的秀色的风景,没有青石古巷,没有海,有半年火炉半年冰窖的天气,有过山车一样的公交,有永远灰蒙蒙的天,我把整个的失落都责怪在这座城市上。

多年以后才明白,那时候对于苏州的喜欢是用青春的爱与幻想编织的美好,因自己很低很低,方才觉得伟大。初恋亦是如此,哪怕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也会日日盼望他从班门前经过,只是看她敛裾轻笑就会心神荡漾许久。那样的喜欢那么怦然心动,如小鹿撞怀,同时又脆弱得不堪一击。

如今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别人我爱武汉,并且打算将他作为长久的归属。相识四年,不知何时爱上,从此越来越喜欢,越来越依赖。并不会随着时间地推移而感觉到厌倦,反而可以增加对他的感情。

有人说这是习惯,那么爱是习惯么。我觉得不是习惯,习惯是一种麻木。我爱武汉,我熟悉他的一切缺点,同时也知道他的种种好处,而那些好处正是需要的,或者说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怎么看都觉得可爱。

生活在光谷这边,华科的森林和光谷步行街的喧浮,一静一动,一个深沉一个灵动,一个叫人想思考世界的本质,一个让人关注今秋的时尚潮流,一个到处有素衣马尾抱书的女孩,一个有日系欧美系超短马丁横行的摩登女,一个精神,一个物质。咫尺之间,繁华漫天。

如此有趣的组合,极致地包含了一个人所需求的东西。横向纵向,深度广度。四通八达,十里八方。

拥挤的公交,喧闹的人群,嬉笑怒骂,扯皮,拉经,极富生活趣味。这是一座迅速发展的城市才有的市民味。记得在上海看到的人,大多是冷漠的表情,现代文明已经健全,畅通快捷,人们习惯了一切,合理的不合理的,人与人保持着礼貌而周全的态度,不大会闹哄哄的。

傍晚时分,摆地摊的小贩在城管来的时候跑得兵荒马乱,等城管一走,又骂骂咧咧地把东西摆出来,各自说笑,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还有喜欢大梦放的电影,喜欢德芭彩虹的环境,喜欢Amand的聚会,喜欢在东湖边上走。当然最最重要的事,这座城市有好多可爱的朋友。

我想这是爱吧,爱一个人同样如此,熟悉对方的所有,认认真真了解之后,发现他的某些令人迷恋的气质,正是你所需要的,温暖得想相依相靠。

我至今没有去过苏州,但是它在我心里留下的美好无可取代,也许有一天去了,也许喜欢,但是终究不会选择留下,因为我们的生活轨迹早已错开。

爱一座城与爱一个人的不同在于,爱一个人,会离开。爱一座城,不离不弃。

 

 

 

(采编:陈锴;责编:陈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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