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到周云蓬的诗歌,让我们想起一种诗歌的传统,譬如杜甫,对现实生活的强烈关注,和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将这些素材化为一首首流传至今的诗歌。在如今价值观匮乏,物欲横流,诗歌仅仅沦为个人抒情的产物,严格的以自我构建诗歌的存在的情境之中,这是一种很遗失已久和愈加高贵的传统。
 

 

谈谈周云蓬的诗歌

 

文/应小野(石家庄铁道大学)

 

 

 

今天看到一条新闻,人民文学诗歌奖颁给了盲人歌手周云蓬,获奖作品是他的《不会说话的爱情》,颁奖词写得很精彩:

“这首《不会说话的爱情》融合着人间的烟火与沧桑,又有脱尘出俗的清新与天真,对汉语精髓有着新鲜的理解与把握。作为一个盲人,这个世界对周云蓬来说虽然模糊不清,但他却纵意驰骋、行走无疆。”——周云蓬的授奖词

又有评论:

“他的诗歌创作达到非常高的文学纯度。更难能可贵的是,他恢复了诗歌具有音乐的部分功能。——《人民文学》杂志主编助理邱华栋

首先是很恭喜周获得人民文学诗歌奖,虽然他本人觉得这样一个主旋律和主流的奖项到他的头上令他感到一些意外,我觉得他获奖是名副其实的,因为诗歌奖,他不仅写诗,还把写得那些诗歌唱出来。所以,作为诗歌奖,或许找不出来第二个还比他更合适的人了。《不会说话的爱情》是一首非常干净和绚丽的音乐,嗓音干净,呈现出来的色彩却很绚丽,其情景容易让人想起伊甸园中,亚当和夏娃的爱情生活,同样有趣得是,周云蓬是一个盲人,亚当和夏娃也看不见,但是关于爱情,尘世的诠释却到了一种纯粹和纯净的极致。

窃以为,诗歌和诗是不一样的。诗歌必须拥有阅读的乐感,在传统意义上对诗歌这个题材的基本特征的概括是凝练性,跳跃性和节奏韵律性。(而且传统意义上诗歌和诗这两个名词是没有区别的,诗歌又称作诗,在这里为了探讨乐感对于诗歌和诗的重要性,做区别对待),然而现代的诗歌中却越来越缺乏节奏和韵律性,所以,我们可以假设认为现代的诗歌走向诗化。有一种说法说,好的文学作品应当是可以朗读出来而不是去阅读的,这也是证明了文学体裁特别是诗歌,具有韵律和乐感的重要性。所以评论中说——“更难能可贵的是,他恢复了诗歌具有音乐的部分功能”是毋庸置疑的。我觉得,最能体现这个特征得就是其翻唱的《杜甫三章》,虽然其中的诗并不是他所写,是杜甫的三篇诗歌,但是通过音乐的手段再加工,以艺术的方式重现了古人吟诗于酒肆,田园,楼亭等的场景,十分动人。

在M.H.艾布拉姆斯的《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判传统》中,将对诗歌的文学批评分为四种渐进的学说:

“最初是模仿诗人,他们只是些举起自然之镜的微不足道的角色;继而是实用诗人,他的天赋不论怎样,最终必须看他迎合公众趣味的能力大小来论其高低;最后是卡莱尔的诗人,他是英雄,是上帝的选民,由于他具有造化之神力,所以他必须写作,又因他受人尊崇,所以是其读者的虔诚和情趣的衡量尺度。”

这四种学说断然不是绝对的依次递进的,只是作为主流学说出现的次序而已。按照这四种学说的分类,我倾向于把周云蓬的诗歌放在第一类里面——模仿诗人。既是诗歌是对表象世界的一种反映。当然,这种分类并不是绝对正确的,因为现代诗歌理论的发展和提出这个 学说的希腊哲学时期诗歌甚至艺术的地位并不相容,更加准确得来说,在周云蓬的诗歌中,我们可以见证到一些对现实生活的见证和反馈,他试图着通过这些手段去记录一些事物。当然,这种记录的方式并不等同于一种彻底对现实生活的复制和描绘,记录必须是建立在以诗人的内心意志基础上的一种延伸。在中国从八九十年代的当代诗歌史开始,去尝试记录的诗人是很少的,作为一种诗人身上自觉的义务,是很难能可贵的。

周云蓬在其《民谣是什么》一文中写到:

 

民谣是你骑自行车寻找你的儿子。

他被人贩子拐走了。

你辞了工作,身上带着所有的银行卡,

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找呀找,

见了墙就贴寻人启事,

吃饭的时候问饭店老板,睡觉的时候,

问旅店服务生。

你对儿童小孩幼儿牧童放牛娃童工等词格外敏感,

仿佛每个词后面都隐藏着通往你儿子的道路。

等你走到了陆地的尽头,

前面是大海,你在海边的小镇上,贴了最后一张寻人启事,

就坐在路旁喝啤酒,一瓶一瓶又一瓶,

空啤酒瓶跟你走过的城市一样的多,

最后喝得大海都立起来了,

这时有个小姐走过来,

她问:

先生需要吗?

你说:多少钱?

她说:

屋里哇啦。

好。

 

考虑到在周云蓬的语境之内,民谣和诗歌是具有同等的效用的,这段话可以看出一部分他的诗歌观,对于现实生活的社会关怀精神是构建他诗歌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他的歌(同样也是诗歌)《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就充分的体现了这一点。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到有很多现代社会中的元素,并且对人类物质发展和精神不协调所遭受困境的一种思考,从这里大概可以看出其诗歌观的现实主义精神。

但是,周云蓬的诗歌语句同样是浪漫主义的。既是用浪漫主义的诗句作为载体去承载现实主义的关怀精神。华兹华斯说:

“诗人绝不是单单为诗人而写诗,他是为大众而写诗”“我的每一首诗都有一个价值的目的”

这虽然是较为刻薄的,然而联系到周云蓬的诗歌,让我们想起一种诗歌的传统,譬如杜甫,对现实生活的强烈关注,和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将这些素材化为一首首流传至今的诗歌。在如今价值观匮乏,物欲横流,诗歌仅仅沦为个人抒情的产物,严格的以自我构建诗歌的存在的情境之中,这是一种很遗失已久和愈加高贵的传统。当然,必须再次重复强调的是,诗歌不能脱离个人的感受,并且我倾向于认为诗歌是发自于个人的,我们仅仅是讨论诗歌发挥的作用时产生对其的效用批判。正如雪莱所说:

“诗人是一只夜莺,栖息在黑暗之中,用美妙的歌喉唱歌来慰藉自己的寂寞;诗人的听众好像为了一个听得见却看不见的音乐家的绝妙声音而颠倒的人”

我想,周云蓬就是那一只夜莺,并且的的确确时刻栖息在黑暗之中,我们去凝听,同时不做声。

 

 

(采编:应鹏华;责编: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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