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公务员酒后被奸:凸显权力对私生活的绑架

作者:杨涛

来源:国际在线

来源日期:2011-11-2

本站发布时间:2011-11-2 22: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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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安县安监局一位名叫陈佳(化名)的女公务员,在网上实名举报该县残联理事长在她酒醉后对其实施强奸。帖子中称,10月19日中午,陈佳和蓬安县安监局副局长张森、蓬安县残联理事长刘习全一起喝酒,在陈佳酒醉后,张森和刘习全将陈佳抬进宾馆,随后,刘习全将陈佳强奸。目前,刘习全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而张森已被蓬安县政府停职,并被蓬安县纪委立案调查。(《华西都市报》10月31日)点击进入新闻阅读:四川蓬安一女股长醉酒后被县残联理事长强奸(图)

  女公务员竟然被官员强奸,这事看起来比较新奇,因为官员经常坐在主席台上,道貌岸然地讲着满口仁义道德,俨然一副道德布施者的模样,没有想到私底下也过干着绳营狗苟的事。但说新奇也不新奇,这倒不仅在于官员公信力差,台上说的话不算数,更在于,这类强奸公务员和良家妇女之事时有耳闻:广东省雷州市附城镇党委书记陈华强奸一位刚大学毕业分配仅仅一个月的女大学生,云南省宣威市龙场镇党委书记杨德彦强奸一位下属单位的女干警先后被捕,令人大跌眼镜。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几位被强奸的女公务员,都是在陪上司喝酒过程中,被灌得烂醉,从而给官员有机可趁。陈佳是先被领导强拉去“斗地主”,后去被拉去吃午饭,最后在饭桌上又陪着喝酒,喝着不醒人事,这才给残联理事长刘习全拉到宾馆强暴。而陈华、杨德彦强奸女下属,同样是先拉她们喝酒,进而拉她们到宾馆或者办公室进行强暴。酒既让女下属不知反抗、无力反抗,又给官员壮胆,真是一个好东西。

  可是,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为什么这些女下属都要去陪官员喝酒呢,并且,为何经常是被灌得不醒人事?这里面其实大有文章可做。许多女公务员其实根本就不想去陪领导喝酒,甚至,有些女公务员从领导邀请她们去喝酒时的暧昧眼光中已经觉察到点什么,但是她们不得不硬着头皮迎头而上。按理说,公务员无论干什么职业,无非就是一份工作,在从事公务时,当然是听从领导的调遣,但八小时以外,特别是没有公务时,那就完全是自己的私人空间,理应由自己支配。陪领导吃饭、喝酒,利用的工作之外的时间,也不是干着本职工作,显然不属于公务,她们其实没有必要去陪领导。在西方国家,公务与私生活是区分一清二楚,领导要在公务之外支配下属的时间,对不起,没门!

  但在我们这里,公务员的公私是不分的。领导可以随时命令下属在公务之外的时间从事的非公务事情,完全不顾公务员的私生活自由。君不见,许多公务员招考,就存在酒量好优先录取的“潜规则”,许多领导明里放言:接待就是公务,而且是第一公务。许多公务员在陪酒中“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其实,在将私生活奉献于领导和权力上,男公务员与女公务员都是一样的,餐桌上,陪吃、陪酒的男人甚至比女人更多,只不过,男公务员往往是奉献了身体,而女公务员有时被迫奉献了肉体。

  权力对于公职人员私生活的绑架可见一斑。权力之所以敢于肆无忌惮地绑架公职人员的私生活,因为权力没有被关进笼子,是一种绝对的权力。不去陪酒的公务员,无论是男还是女,领导不仅在私底下给他们打造了无数双“小鞋”,而且,明里就当作不提拔重用的依据。当然,将私生活奉献的公务员,回报往往是丰厚的。但回报与风险也是并存的,像女公务员就给某些色欲熏天的官员以可趁之机,陈佳等人被强奸就是几例悲剧。但是,最大的问题并不在于此,而在于所有的公民都可能受权力之害,因为,不受制约的权力既然能控制公职人员的私生活,那么,它们就完全可能侵入普通公民私生活领域,这些年来,公民求官员办事陪尽笑颜,官员利用职权强奸民女的事情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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