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至2005年,全国共调解水事纠纷四万余起

2001年至2005年,全国共调解水事纠纷四万余起,每年八千余起。这是一个世界纪录。

中国国内水纠纷事件很多,平均每年八千余起,发生在不同的行政层面,从村和村之间的水纠纷,一直到省与省之间的争水。比较著名的有河南、河北和山西之间的水纠纷,湖南与湖北之间的水纠纷,北京、天津和河北之间的水纠纷。由于中国实行的是中央集中式的行政管理体制,水纠纷往往依赖上一级行政机关来处理。如果上一级行政机关无法处理,就一级一级往上交,一直到中央政府。

据国家水利部的不完全统计,2001年至2005年,全国共调解水事纠纷四万余起,每年八千余起。这也是一个世界纪录。最近几年以来,由于洪灾、旱灾出现更加频繁,水纠纷事件有增无减。过去水纠纷集中在水量上,最近几年由于污染引起的水纠纷事件增多,水质逐渐成为纠纷的焦点。如2011年9月15日发生的浙江海宁的群体事件,就是由于企业造成水污染引起的。由于担心水纠纷事件导致社会失稳,所以在2005年之后没有发布统计资料。但是中国确实进入了水纠纷的“战国年代”。

红旗渠的水纠纷

红旗渠的水纠纷涉及河南、河北和山西三省,持续时间也最长。红旗渠是一个引水工程,源头是位于山西省平顺县的浊漳河,途经河北省,终点是河南省林县。红旗渠于1960年2月开工,1969年7月完成全部配套工程建设,历时约10年。红旗渠是依靠农民用最原始的工具在悬崖峭壁上开凿出来的,因此也被誉为"新中国奇迹"的工程,受到几代领导人特别重视和赞扬。

红旗渠是人工引水渠道,它的建设改变了浊漳河的自然河水流量,因而引发了河南、河北和山西三省就浊漳河水量分配的水纠纷。山西省要在浊漳河上建造水库,控制水源,河北省要求增加水量的分配额,河南省则要扩建红旗渠工程,增加引水量。水纠纷的矛盾激化。红旗渠总干渠于1990年7月6日凌晨4时被炸。8月22日凌晨4时28分红旗渠总干渠再次被炸,33米长的渠道被炸毁,渠水冲出渠道,袭击了林县盘阳村,造成人员和财产的严重损失。

湖南与湖北省的水纠纷和三峡工程

文化大革命期间,湖南省在洞庭湖区大规模围垸造田,造成洞庭湖的蓄洪能力大为减少。湖北省要求湖南省退耕还湖。湖南省则认为正因为湖北人当初围垦了云梦泽,才淹成了洞庭湖。如今洞庭湖是沧海变良田,如果将来洪水淹没了江北平原,也只是部分恢复了云梦泽。水利部长钱正英对湖南与湖北省水纠纷的处理意见是,修建三峡水库,取代洞庭湖失去的蓄洪功能。1992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三峡工程,钱正英做关于三峡工程和洞庭湖关系的主题报告。

2011年春,长江中下游发生严重干旱,江西省水利厅的水利专家指出,三峡大坝的建成,造成清水下泄,长江干流河道被切深,水位下降,同时三峡大坝在枯水期蓄水,导致鄱阳湖自然蓄水能力受到破坏,几乎湖底朝天,加重了旱情。这样,湖南与湖北省的水纠纷如今演变成为三峡工程和下游地区的水纠纷。

从国内的水纠纷走向国际的水纠纷

过去中国的水利工程只在国内河流上进行,如淮河、海河、黄河、辽河、长江等。现在中国的水电工程从国内河流向国际河流发展,如澜沧江、怒江、雅鲁藏布江等。如今,水纠纷也冲出中国,走向世界。

2010年春澜沧江下游国家如泰国等抱怨中国在上游建设水库大坝,导致下泄流量减少,水位下降,船舶难以航行,渔业资源减少,威胁湄公河生态系统等。下游诸国居民和民间组织向政府施压,要求中国停止水库大坝工程建设。中国外交部官员解释说,在河流上建水库大坝,不会使河流自然流量减少。但是国际上的水利专家并不赞同中国官员的解释,因为埃及阿斯旺大坝的建设,水库蒸发损失造成下泄流量减少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

北京最主要水源永定河上建造了500多座水库,最终导致永定河的水量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的19亿立方米减少到今天的3亿立方米。张福增指出,中国水库蒸发损失量高达每年538亿立方米,相当于全国一年的生活用水总量。

前面所讲,山西省在浊漳河上建水库是红旗渠水纠纷的起端。三峡工程的枯水期蓄水、清水下泄,正是引起和下游地区水纠纷的原因。既然在国内河流上建水库大坝会引起水纠纷,那么在国际河流上建水库大坝必然也会引起水纠纷。特别要指出的是中国在雅鲁藏布江上的水电开发计划,使得过去关系就紧张中国和印度关系更加复杂。

中国没有签署联合国的“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

国内的水纠纷最终靠中央政府或者一位领导人的一句话来解决,但也有用炸药来解决的可能。那么国际水纠纷又靠什么来解决?有人说,靠国际法或者国际条约。中国政府没有签署联合国的“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不受国际法的约束。亚洲国家之间没有为一条国际河流的使用签订过任何国际条约。不象欧洲国家,有几百个国际条约来约束莱茵河、多瑙河等国际河流的使用。Chellany指出,水纠纷可能是亚洲未来的新战场。这种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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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条】河流,因为【上游】造坝改道,减缓截流,或者污染河水,引致和【下游】的部族、村落、国家发生【磨擦冲突】,甚至【战争】,这些事例在人类历史上【屡见不鲜】。【没有跨越境外】的河川网络怎样【翻天覆地】去规划整治,外人绝对【无权置喙】,褒贬成败【一己承受】好了。然而,涉及【跨境的河川】,上游的部族也好国家也好,如果没有【同理心】,没有【虑及】下游的【公平共享】原则,恣意【造坝、改道、截流、排洪、污染】,辜勿论拿出什么理由,都是【说不过去】的。若因此而触发【纠纷】甚至【战争】,【道理】是永远站在【下游一方】的。一个睿智的部族的领袖,一个仁德的国家领导人,处理这个问题应该要非常【小心谨慎】啊。孟光,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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