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5日 16:21:53

  
   昨天,网上出了一奇闻,出现了一个“@最富拆迁经理项伟国”的微博,其内容十分吸引人的眼球。然而真实性却无法辩认。这一”最富拆迁经理项伟国”的微博是闹剧还是悲剧?我们拭目以待。不争的事实是,社会对于拆迁公司这一个界于黑、白两道的行业是十分不好的印象.大多半人对于强拆是表示反对甚至愤恨。
   近些年来,为了拆迁进度以完成拆迁任务,一些拆迁公司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拆迁人搬迁,造成了被拆迁人巨大损失,也败坏了这一行业的声誉,其中的内幕足够文学家们去挖掘。有人将罪恶归咎于拆迁制度,而我则是认为拆迁方法是可以由拆迁公司选择的。即使是强令之下,“枪口也可抬高一厘米的”。    1992年柏林墙倒塌两年后,守墙卫兵因格•亨里奇受到了法庭的审判。原因是在柏林墙倒塌前,他射击了一名意欲翻墙而过的年轻人克里斯•格夫洛伊。
   ……因格•亨里奇的律师辩护称:“这名卫兵仅仅为了执行命令,别无选择,罪不在己。”然而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并不这么认为:“作为警察,不执行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却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那时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这是你应该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法律却不是。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最终,因•亨里奇因蓄意射杀格夫洛伊被判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释。”(引用于《老年文汇报》2011年20期第29版)    虽然拆迁公司曾经伴随着拆迁的疯狂而发达了一段时间,但最终由于今年1月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而走向没落。    不过,我也客观并理性的说,拆迁公司的多数人也是来于社会低层,加上干拆迁本来就是一个难以保持良知的活,一定意义上他们也是受害者。但我希望所有的执法者明白: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法律却不是。何况,法律还可能落后于实际生活,也可能是恶法。
   以下引自网络,本人对于其内容不保证是否真实:[回复本文][原帖] 发信人: xiaoyutou(喵喵~), 信区: joke
   标  题: @最富拆迁经理项伟国:爆上海拆迁黑幕
   发信站: 饮水思源 (2011年11月24日18:31:42 星期四)
 
   @最富拆迁经理项伟国:爆上海拆迁黑幕 本人是上海最富拆迁经理项伟国,因女儿项朝静遭遇到土地储备中心太子爷等数10人的轮奸,虽自己搞动拆迁赚到六千多万,仍上告无门,不能为女儿讨回公道。以前在浦东新区做了很多缺德事,赚了很多亏心钱,现在终于良心发现,惊爆浦东土地储备中心及其拆迁内幕,涉及上海数百官员。
 
   http://weibo.com/u/2528569780
   最富拆迁经理项伟国http://weibo.com/u/2528569780
    上海,浦东新区
   简介:本人是上海最富拆迁经理项伟国,惊爆上海拆迁黑幕,涉及数百上海官员, 项伟国 Tel: 13002131757 上海东方路1800弄48号1702室
   相关搜索:http://bbs.sjtu.edu.cn/bbscon,board,joke,file,M.1322130809.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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