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七成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 社科院蓝皮书:已对社会产生严重后果

(2011-11-09)

早报导读

● 黄慧敏 报道 北京特派员

  一再爆出假冒违劣商品丑闻的中国,有近七成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冷眼旁观自己对社会的职责。中国学者担心,如此不负责任的商业行为,最终将打击中国经济和信誉,呼吁政府加重刑罚,严厉取缔。

  中国社会科学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昨天发布的2011年《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指出,中国最具规模的300家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平均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只有19.7分。这虽然较去年的17分稍有进步,但整体水平仍然偏低。

  其中,只有1家公司获评为“卓越者”。其余的大多数企业,共205家(68.3%)则只能算是“旁观者”,而且当中26家公司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只得零分,甚至是负分。

  此外,中国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过去一年也不进反退,发展指数较2010年的13.9分倒退了0.6分。

  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李汉林在发布会上就以地沟油、三聚氰胺等为例说,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漠视自己对社会、消费者责任的扭曲经济行为,已产生“严重的社会后果”。

  他也针对仿冒品屡禁不止的现象说:“如果有一天我们销往国外的产品从‘中国制造’都一一变成了‘中国仿造’,并逐渐形成国际市场对中国市场的一种共识和印象,一种对中国产品整体质量的信任危机,那么受影响和打击的就不仅仅是一些相关的中国企业,而是整个中国市场、中国的经济,包括整个中国的国家形象。”

  据报道,中国警方近一年已查获市值逾5000亿元(人民币,下同,约1002亿新元)的假冒伪劣品。

  李汉林在会后回复本报提问时指出,假冒伪劣品对中国声誉的打击,虽还不算严重,但长期下去,恐怕会是“很大的问题”,因此中国迫切需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中国企业公民委员会专职副会长刘卫华就建议当局提高刑罚,将违规企业关掉、让其倾家荡产,甚至处分企业负责人。违法的成本越高,料能起到更好的阻吓作用,“罚一点钱……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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