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群育须并重

(2011-11-09)

早报导读

  国立教育学院和教育部前日以教师为对象,联办了一场品格与公民教育研讨会。这在我国还是首次,而且今后每两年都会举办一次,让本地教师能通过这个交流平台不断吸取海内外专家的最新教学经验。由此可见,我国教育界在教育部长王瑞杰宣布国家未来的教育将以“以学生为本,价值为导向”为发展重点后,对塑造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公民与品格教育,是越来越重视了。

  顾名思义,这次研讨会有两个重点,一是培养学生的品格,重点是个人道德教育;二是把学生教育成好公民,重点是公共道德教育。若以传统的五育来区分,前者属于德育的范畴,后者则归入群育的领域。参与研讨会的教师,应能从中获益,也许还能把学到的一些经验与心得,应用到今后的品格与公民教育教学工作上。

  英国公民教育专家、伯明翰大学教育学院主任詹姆斯·阿瑟教授,以及从5岁就开始致力于义工志业,并在8岁就创办了以协助流浪和贫困者为目标的义工组织“瓢虫基金会”的15岁加拿大少女汉娜,是应邀到研讨会与大家分享心得的两位外国主宾。从阿瑟教授和汉娜的主题谈话内容看,两位主讲人不约而同地认为,在孩子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中,父母的影响力远比学校教师来得重要。当然,这并不是说教师可以以此为借口,在把孩子教育成品格优秀的好公民的问题上采取放任态度,而是说相对于师教而言,家教在这个方面会来得更加重要。

  阿瑟教授还引用他对英国年轻人展开的道德认知研究成果,说明在孩子性格形塑的过程中,母亲的影响力最大,其次才是朋友、父亲和兄弟姐妹。这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在华人的传统文化里,母教历来就很重要,孟母三迁、岳母刺字都是典型的例子。

  之所以要强调这一点,是因为长期以来,每当我国的青少年发生了什么问题,例如群体殴斗、沉迷网络游戏等等,舆论一般都会归咎于学校太过重视智育,而忽略了德育。在这个问题上,不能说校方完全没有责任,但是家长也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此即《三字经》所说的“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现在,既然教育部已经决定更加重视孩子的公民与品格教育,家长也应该全力加以配合,才能在双方相辅相成的共同努力下,教育出拥有正面价值观的下一代。

  除了教师和家长以外,包括企业在内的社会力量也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以汉娜创办“瓢虫基金会”的过程为例,她就是先受到了母亲的鼓励,继而得到幼稚园级任老师的协助,后来又得到企业老板们的支持,才能把这项公益活动越做越大,而她自己也因此成为了国际知名的“小小慈善家”。

  此次座谈会的重点除了德育之外,还有群育,也就是公民教育,具体来说就是如何把孩子培养成遵纪守法、关怀他人、关怀社会、关怀环境,又善于合作,能服务人群的现代公民。

  从物质建设的层面看,新加坡确实个现代化国家,但是作为一个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东方社会,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等传统价值观,仍然潜伏在国人的集体观念中,而且还在发挥着作用,同时制约着国人发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公民。例如,相当一部分国人在现代政治生活中要如何正确地行使和保障自己的公民权利的问题上,就仍需补课。可是,这并不意味着传统价值观就一无是处,倘若能去芜存菁,使之转化成为建设现代公民社会的一股助力,可谓有利无弊。

  在这个问题上,阿瑟教授建议把英国的“权利文化”和新加坡的“着重与树立个人品德教育价值观”的优点结合起来,制定一个理想的公民教育课程,倒是值得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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