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司法部正面回应“小司考”谜团

■萧锐

2011-11-19 南方都市报

  昨日,是一年一度国家司法考试查分的日子,又是几家欢笑几家愁,而今年的另外一些消息,可能增加了这份欢笑与忧愁的比重。日前有消息称,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之外,又出现了名曰“小司考”的考试模式,该考试单独针对法院检察院系统内部在职人员进行,一时间引来法律界人士议论纷纷。据11月16日《羊城晚报》报道,此前网络流传的四川省检察院关于“小司考”的内部通知被涉事机关否认,而多位律师却向媒体称“小司考”早已存在多年。

  算起来,今年已是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施行的第十个年头。今年6月,司法部还为此举办了颇为热络的纪念活动,十年间,已有41万余人通过该考试取得司法从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对司法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化的门槛限制,不仅使得“法律职业共同体”在中国从梦想一步步走向现实,而且也确实从根本上改变了法律从业者的准入生态。兹事体大,于坎坷多难的中国法治进程而言,再高评价统一司法考试都不为过。

  而今,眼看这条扑朔迷离的传言,时而被证实,时而被否认,给人的感觉五味杂陈。尽管网络传言所涉的四川省检察院有工作人员连用三个“没得这回事”来否认,但相较于不少律师言之凿凿的证实,官方的否认却显得不那么正式。更何况,这份有板有眼的法检系统单独司法考试文件,很难从行文正规程度等字面表现上轻松证伪。尤其严重的是,如果该份“文件”所指向的“小司考”确有其事,将严重破坏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庄重与威严,也将从根本上损害司法从业群体的专业化水准。

  “小司考”的出现,可能有两条最主要的理由,其一便是长期存在(并且愈演愈烈)的西部欠发达地区法律人才缺乏的困境,考取司法从业资格的人员向发达地区和城市聚集,导致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基层法检机关)严重缺乏法律人才。有关部门为此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展的“小司考”试点,有其不得已而为之的合理性,但其中最核心的一点在于,即便是专门针对欠发达地区的“小司考”,其招考主体也绝不应受到限制。此番披露的专门针对法检系统内部的“小司考”,却涉嫌公然违背这一起码的公平底线。

  在所谓“扩大在职考试试点地区的实施范围”的幌子下,“小司考”陡然变成关起门的关系考试。从报名条件开始,就对法检系统在职工作人员进行特别对待,而要命的还在于,这一群体成为“在职工作人员”的门槛长期处于不可控的状态。在不少地方,虽无从业资格但先以各种方式安排进法检机关,已然成为不少官员解决子女亲属就业的变通途径。但因为司法考试极低的通过率,使得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即便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了法检机关,也无法获得办案资格。而今如果真的设立小范围、低门槛的所谓“小司考”,不仅为法检系统屡考不中的“专业有瑕人士”提供了内部消化的途径,还将为之后的权力寻租大开方便之门。

  如果“小司考”确实是解决欠发达地区法律人才缺乏的不得已选择,那也必须确保“小司考”公平、公正与公开,不仅参与主体不能受限,而且要对该资格证的使用进行严格的地域限制。而现在看来,最迫切的吁求则是,司法考试的组织领导机构———司法部,必须尽快正式回应有关“小司考”的所有揣测:“小司考”是否存在?如果确实存在只针对法检系统工作人员的“内部考试”,就必须尽快叫停。因为即便是“小司考”,也不能遮遮掩掩、内部操作,也须置于阳光下公平进行。

  (作者萧锐系媒体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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