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访友人,见其案头有部闲书,便习惯性地拿起随便翻翻。看书看皮,《大三线》的书名煞是醒目,同时登上封面的,是提要介绍该书看点亦即买点的推介语,不成想竟有一个病句:“一段不为世人鲜知的历史故事。”不为人知,是否定句式,表意清楚,而“不为世人鲜知”,就文理不通,不知所云了。鲜(xiǎn),是“少”的意思,成语寡廉鲜耻的“鲜”即作此解。“尟”、“尠”是“鲜”的异体字,现已淘汰不用,但其字倒是很清楚地表达了“鲜”字“少”的本义。那么,“鲜知”就该作“少知”讲,“不为世人鲜知”,则是不被人少知道,(换言之即人多知道)。然而这实在不是作者构造此语的初衷:察其初意,不外借此昭告,作者揭示的将是秘闻轶事!既然如此,说“鲜为人知的故事”不就妥了吗?何必绕来绕去,弄巧成拙,拗口不说,严重的是让一个大大病句上了封面!

再看作者,李某某,似乎哪里见过其名……噢,想起了,原来此君也算闻人,曾任某市级机关报的总编呢。让如此明显病句赫然印在总编大作的封面上,犹如脸带大墨点给人观瞻,着实不雅观啊!也许,此句是编辑出于“包装”需要而特撰、经作者同意上的封面,也许就是照抄作者的原话,不管哪种情形,作者都有责任,因为你是本书的著作人。当然,编辑的责任也不可推脱,因为你是本书的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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