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聯社11月30日消息,菲律賓駐中國的官員28日獲悉,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了1名菲律賓籍毒犯的死刑,並將處決日期定在12月8日,這是繼今年3月以來,中國再次處決菲律賓籍毒犯。

菲律賓外交事務部說,這名35歲的涉案男子身份不明。2008年9月該男子企圖從馬來西亞將1.5公斤海洛因偷運至中國廣西,在桂林國際機場被捕。中國的法律規定,偷運超過50克海洛因或其他毒品就會被判處死刑。

菲律賓官員表示,菲政府向這名犯案男子提供了所有可能的幫助,並對中國各級政府進行了持續徹底的說明。菲律賓總統艾奎諾也曾請求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為這名菲律賓男子減刑,將死刑改為終身監禁,但顯然沒有成功。

菲律賓總統發言人Edwin Lacierda表示,菲律賓尊重中國的司法體系,中國對這名菲律賓販毒男子的處決決定不會傷害菲律賓同中國的雙邊關係。他說:處決決定符合中國的法律程序,我們對此表示尊重。這不應該影響菲律賓同中國的關係。

據悉,今年3月末,3名偷運數公斤海洛因進入廈門及深圳的菲律賓人被處決後,菲律賓官方及民間也曾一直為他們求情。但中國外交部表示,中國的司法機關是獨立審議案件,對外籍毒販也是一視同仁,同時不希望這件案件影響中菲關係。

此前,中國在2011年3月30日以注射方式依法處決了3名在中國販毒的菲律賓人。但並未達到遏止菲律賓毒販繼續在中國販毒的活動。20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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