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工作的意见》,湖北各新闻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规范采编行为的措施,取得明显效果

【《财经》综合报道】光明日报12月29日报道,近日,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工作的意见》,湖北各新闻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规范采编行为的措施,取得明显效果。

《意见》下发后,湖北省委宣传部要求湖北日报报业集团、长江日报报业集团、湖北省广电总台、长江出版集团等新闻媒体及时进行传达,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并提出8项具体要求: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严格规范新闻采访行为、切实加强审核把关工作、规范互联网信息使用、规范媒体微博管理、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原则、完善管理机制。各新闻单位针对这些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报道还称,湖北省委常委会明确要求湖北媒体不搞异地监督,不搞跨省监督采访。
《财经》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