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人权日到来之际,美国国会众议院「非洲、全球人权与国际关系小组委员会」主席克里斯.史密斯再度推出“全球网络自由法案” ,要求所有在美国上市的网络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说明是否参与网络控制。

12月8日下午,美国国会众议院瑞本(Rayburn)办公大楼内举行了"提倡全球网络自由"听证会,主持这次会议的美国国会众议员克里斯.史密斯表示,2006年美国国会曾就雅虎公司向中国当局泄露网民师涛电子邮箱信息一案,举行过听证会。2005年,师涛被中国当局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刑十年。史密斯说,那次听证会后不久,他就提出要制定“全球网络自由法案”。不过,史密斯强调,“2011全球网络自由法案”较之前增加了更多的内容。史密斯说,

“在美国上市的网络公司,必须要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说明他们在人权议题上的政策,是否参与网络控制,而且必须要透露他们是如何管理个人隐私和资料的信息,他们是否会和政府分享信息,对于有关当局要求他们对什么样的内容进行封杀,也要透明化,这些公司这些包括了中国公司,例如百度、搜狐和新浪。”

史密斯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时表示, “2011全球网络自由议案”要求美国国务院在年度人权报告中指明:哪些国家限制网络自由,并对向这些国家出口有网络过滤功能的软件和硬件,进行管制。史密斯说,

“现在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中国有放松对网络的管制,中国是目前全世界网络管制最严格的国家之一,近年来中国政府对互联网的各种监控手段越来越高科技,这种情况在短期内不会有改变。”

在听证会的作证者包括美国自由之家副主席丹尼尔•卡林盖特(Daniel Calingaert)、美国“人权第一”组织(Human Rights First)华盛顿分部主任伊丽萨‧马西米诺 (Elisa Massimino)、“无国界记者组织”华盛顿特区主任克罗蒂.勒库兹(Clothilde Le Coz) ,以及美国网络分析家、“新美国基金会”(New America Foundation)资深会员丽贝卡•麦康瑞(Rebecca Mackinnon)。他们都表示美国企业在和实行网络控制的国家打交道时,有必要考虑人权因素。麦康瑞告诉自由亚洲电台,目前美国有很多行业都有“出口管制”,例如石油、天然气以及一些高科技领域,但是网络方面却没有。麦康瑞说,

“很多网络公司说,我们只不过是公司,我们不关心政治,我们只能做政府要我们做的事情,否则我们在那里没法做生意,我们对这些事情没有任何责任。全球网络自由法案明确表示,这些企业应该担负起责任,我们必须承认要中国的网络公司这样做非常困难,但是,对西方的公司来说,他们有很多空间决定公司的技术是否要被中国政府用来对网民进行监控、对网络进行管制。”

麦康瑞表示,“2011全球网络自由法案”旨在让更多 的网络公司意识到,他们对促进网络自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麦康瑞认为这项法案对中国网民来说,尤其重要,因为中国近年来微博、QQ之类的社交网络虽然盛行,但网民的言论完全还在中国当局的掌控之中。

“总体上看起来,中国的网民和政府官员似乎有了更多的互动,中国政府也受到更多的压力,要求他们做得更好,事实上,中国政府完全可以防范微博等社交网络变成网民反抗或者是聚集的工具,目前我不觉得这些社交网络可以最终让中国走向民主。”

史密斯希望这届国会能使“全球网络自由法案”成为法律,这样美国司法部将有权禁止美国企业和要求他们配合网络管制的国家进行合作。不过与会者同时指出,在美国经济不景气的今天,如果制定过多法案限制美国公司在境外的发展,恐怕会让美国在欧洲等其他国家的竞争对手占领商机。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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