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告登台 新法30日上路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因應對中國投資的開放,陸委會將於本月三十日公佈實施新修正的「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為避免行政機關對違規的認定腳步不一,陸委會這幾天還召集部會討論。

馬政府對中國快速開放,連帶也讓中國廣告大舉入台,部分媒體甚至配合刊登違規廣告,引發社會爭議。

做為主管機關的陸委會,面對社會壓力,及監察院日前提出糾正案後,草擬已一段時日的最新修正「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終於經行政院核定,預定廿八日公布,三十日正式實施。

由於政府已明令禁止官方廣告有置入性行銷,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說,新修正辦法也納入禁止「置入性行銷」相關規定。但如何認定?據指出,條文並未清楚載明,各廣告所涉及的主管機關仍有不同的看法。因此,陸委會最近三天密集邀行政機關、媒體及學界討論,希望下週上路能「腳步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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