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9日 13:52:10

  2011年即将过去,这一年,从年初到年尾,从浙江到广东,关于土地的纠纷以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屡有发生,且不乏失控导致官民剧烈冲突、酿成悲剧之实例。
   一国之大,事情千头万绪,这一年中,美国金融危机复苏进程缓慢而脆弱,欧债危局风波不断,中国经济则遭遇内外压力出现增长乏力。不过这些事情,对中国社会造成的影响,都未必有发生在村庄里的几次冲突来得直接和猛烈,直指执政基础。
   回顾诸多群体性事件,莫不是村民原本简单的利益诉求得不到正视、回应,而像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最后成为全国、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反映出旧有社会管理方式的滞后、固陋,新形势下,如果继续维持强力维稳的管理思维,继续用钢板强压民怨蒸汽,而不及时加以调整,内压过大,则后果不堪设想。
   “后果不堪设想”这句警告可谓老生常谈。可无论是年头的浙江乐清事件,还是年尾广东乌坎事件前期的处理手法,以及中间短短一年全国各地类似的事件,均在显示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执政理念转型路途艰难。“一小撮”、“不明真相”、“煽动”、“海外敌对势力”等字眼反复出现在乡村事件的官方词汇里,成为官方强力铁腕维稳的例牌理由。而由于无法真正沟通的基层管理模式,助推一个个乡村冲突不断发酵、升级,最终造成一个个备受关注的激烈群体性事件。这似乎也成为中国当下群体性事件一种最惯常的演化模式。
   乌坎事件后,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深刻地指出,“乌坎事件看似偶然,但也有必然性”。这个“必然性”,乃是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部分矛盾的集中体现。
   客观存在的矛盾,之所以通过偶然的事件,滑向必然的剧烈爆发,集中反映了现行中国社会治理的失衡。汪洋对这个问题的剖析同样深刻:“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忽视经济社会发展中发生的矛盾积累,是我们工作&LSquo;一手硬一手软’的必然结果。所谓‘一手硬一手软’,指的是用强政府推进经济增长,而对社会管理重视不够。总是强调‘发展是硬道理’,在遇到社会矛盾,遇到群众的利益诉求乃至抗争的时候,只是一味地用‘硬道理’压制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这次事件表明,只有发展和群众权益都硬起来,才能真正实现和谐。”
   2007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中国共产党首次完整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并将其正式列为中国共产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本月中旬,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特别强调,要注重考察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防止简单地把经济总量、发展速度等作为评价干部政绩的主要依据。
   要真正和谐,必须转换社会治理思路乃至执政思路,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果要转,朝哪个方向?不久前广东省委组织部、省委维稳办在广州召开“全省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省委副书记朱明国结合近期发生的汕尾乌坎事件发表讲话,提出“要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指出“我们现在有的地方干了好事,群众也并不这么认为,这里就需要改变工作方法,让群众自己去商量去做主”。这一表态,无疑给社会治理转变思路提供了新的方向。
   实际上,从网络问政到降低社会组织门槛,提出让社会组织、公益组织发挥作用而改变过去政府垄断一切包办一切的做法,2011年可谓广东社会管理创新元年,而乌坎事件解决思路,让我们看到社会管理创新落地的可能和愿景。当然,如何由民众做主,需要一系列复杂系统的配套规则和法律法规,正像朱明国在会议中所提出的,要不断完善和强化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在推行村(居)委事务民主听证制度基础上,建立完善村(居)委事务民主协商机制,要继续探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新途径,逐步建立基层自治机制和实现基层单位民主自治。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凡是涉及重大利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实行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和听证报告公布制度、法律审查等。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形成监督机制等,但是无论怎样,各级政府都要学会用对话、谈判和协商的办法化解利益矛盾,并创造一种机制,使官民互动程序化。这都需要及时转换治理思路乃至执政思路。
   无论如何,理念转型已正式提上桌面,后续的行动上,期待着广东再次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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