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对一些事情的看法,简直不可思议。比如对死,中国人认为死意味着“万事都休了”,而日本人很多认为,死是开始了新的旅途。当然我这么说,并不意味着日本人不怕死,我指的是在文化观念上。既然是新的旅途,就不能像中国人那样,稀哩哗啦,反正都完了,怎样都无所谓了,破罐子破摔。

   
日本人对死的态度是很认真的,比如武士,山本常朝教导说:身体的教养要好自为之,平时要化妆,不是为了生,而是为了死时死得漂亮,不能很邋遢的样子战死。所以我们看到许多充满仪式感的日本人的死。太宰治自杀前,把自己和同殉情者、女友山崎富荣的照片摆着,供着香火;《失乐园》里的男女主人公,则端坐着对饮,俨然是为即将开始的旅程饯行,至于剖腹自杀的三岛,在日本自卫队东部方面总部的大楼向自卫队员们演讲,被狼狈地轰走,应该是够沮丧绝望的,他要赴死,可是完成剖腹自杀过程,仍然一步一板,好像是在演出着一台精心创作的舞台剧。那勿宁是向着“生”的,所以日本人有“相对死”一说。

   
当然,在中国,死囚临刑前,也会给予一餐好吃,我家乡将它叫做“吃尾餐”,但是死囚很少能坦然享用的,他只恐惧和绝望于“尾”:一切结束了!那勿宁只是人家为他准备的,跟他没有关系。像王小波的小说《寻找无双》里的死囚,能跟行刑者聊起家常来,只是异数。

   
中国人喜欢好,特别是相信“发展就是硬道理”。这个口号虽然是上世纪80年代提出的,实际上是有着中华传统文化心理的强烈支撑的。“生”肯定是好的,绝对要求“生”,“死”肯定是不好的,“死”了绝对是“死”了。乃至于发展到了把“3”作为吉利的数字,而忌讳“4”。有的楼房的层数,甚至没有四层楼,而写为三层半。即使送丧的车辆排序,4也是不能用的,要写做“3+1”。人都死了,还忌讳死?起初我不理解,后来才明白,那是针对生者的。死的就死了,当然不舍,但无可挽回。那么,就现实一点,把目光放在还活着的人身上。所以操办丧事,与其是为了死者,勿宁是为了生者。所以几乎一切丧仪的讲究,都着眼于生着的子孙的能否平安。甚至,死去的祖宗还被赋予保佑子孙的功能。小时候看老人拜这个,拜那个,有的是懂,因为拜的是神,神本来我就没见过,由不得你懂不懂;而有的则无论如何也不懂,就是拜祖宗。那个祖宗,原来我天天见面,跟我一个屋子里住着,一个桌子吃饭,后来老得风吹都会倒,后来真的不能站起来了,只能躺着,最后躺着不动弹了,死了。这么一个毫无力量可言的人,怎么一下子成了可以保佑我的人了?后来明白了,不把他说成能保佑我们,还能怎么办?与其放着无用,不如用一用。不管有用无用,说了也许就会信,也许还真有用。于是,还出现更不可思议的,把死者送走,回来,办酒席喝酒,司仪会领着众人叫“好啊!”死人了,好什么?那指的是活着的人已经脱离了晦气,从此好起来了。在中国人的意识里,“好”当然是“好”,“不好”也要千方百计把它变成“好”,所谓“坏事可以变成好事”。《红楼梦》里的“好了歌”,道尽了中国所谓“好”的逻辑的悖谬,“好”(生)与“了”(死)的关系的吊诡。

   
所以,结婚也无论如何是好的,因为那是一种“生”,而离婚则绝对是坏事。所以“劝合不劝离”。哪怕家庭已经一塌糊涂,关系已经彻底崩溃,貌合神离,也要守着。日本人过去也是死活不思离婚的,据说日本是世界上离婚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前不久,还看到一些中国媒体将之作为榜样,规劝离婚率年年攀升的中国人,让我哑然失笑。日本那些婚姻很稳定家庭里的男人们,晚上泡在酒吧里喝酒,甚至在外面“不伦”(婚外恋),把妻子丢在家里,纯粹是当老妈子,地位跟孩子们无异。甚至妻子知道了丈夫有外遇,还得忍着。这算什么婚姻?中国人应该都很明白,不把人当人的稳定,不要也罢。所以90年代后,日本一些经济能够自立的女性,就索性不结婚了。她们要当真正意义上的人。这是人格意识的觉醒,也是让自己“活在真实中”。

   
那么,如果是结婚了的,当然也完全不必凑合在一起,受委屈。其实,有毒的婚姻,不仅是女人受委屈,男人也不舒心。结束一段“死”的婚姻,或者将把人折磨“死”的婚姻,这时候的离婚,反而是一种“生”,给彼此生路。

   
真正的婚姻,是建立在人格独立基础上的,彼此都是独自活生生的人。离婚也应该这样,分手时,也应该是独立的。我觉得,失败的婚姻很多是因为没有彼此独立的人格造成的,有的是对方不给另一方独立人格,有的是自己也不要独立人格,所以导致婚姻失败。既然奔向新的生活,那么就要觉醒过来,让自己独立起来。不要觉得自己吃亏,是被对方骗了,于是要对方赔偿。我最看不上女的把自己当做附属品粘在男人身上,你娶了我,就得养我;你要了我,就得为我负责;我和你生活,你就得保护我,哪怕当“冤大头”;分手了,你得补偿我,要钱要房子,我见过不少男人被剥夺得一身赤贫。当然我也见到男人见势不妙,赶紧留一手的,以小人对付小人。不错,我是男人,而且我也愿意当负责任的男子汉,我愿意保护你,呵护你,甚至我愿意爱你时当“冤大头”,如果离婚,我可以把一切财产都给你。但是这不等于你可以讹诈我。如果你讹诈我,我可以拒绝一切。现代社会,绝大多数都是从恋爱发展到婚姻的,当初又不是买卖婚姻,不是把你骗来的拐来的,谈何谁赚谁亏?恋爱婚姻是两厢情愿的事,谁都要把自己的责任负起来。如果谁确实有原则性的过错,那么可以理性裁决。

   
理性的离婚,不是吵吵闹闹,要死要活,用坊间的说法,应该“好合好散”,甚至握手分别。当今日本,还有人举行离婚仪式的。这是由一个叫寺井广树的日本人设计的离婚仪式,墙壁上挂着一个红色的青蛙,写着“婚姻改变”。日语中“蛙”,跟“变”谐音。在一个小桌子前,被邀请来的双方的亲友登记签到,然后走到两侧,排成两列,陪着离婚的两个人走完婚姻最后的路程。仪式的最后一个程序是,离婚的两个人携手举起一个青蛙形状的锤子,将婚戒砸扁。然后大家道:“祝贺离婚!”在中国人听来,有点讽刺,只听祝贺结婚的,怎么有祝贺离婚的?理应祝贺“生”,怎能祝贺“死”?

   
婚姻这东西,从自然规律说,最终都要走到离婚的。但直面“死”,有时候还可能获得“生”。据说,在这样的的离婚仪式上,携手举起锤子砸婚戒时,不乏有翻然悔悟者,长期慵懒的感情被激活了。为了“了”,则“好”了,所谓“置于死地而后生”吧。其实中国也有许多关于“生”“死”辩证法的论述,为什么总无法贯彻到实际生活中呢?也许是因为“生”的愿望太强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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