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的博文“美国人的座右铭(上)、(下)”刊出后,读者对一些座右铭的中文翻译提出了不少建议,同时指出斯坦福大学的座右铭原文不是拉丁文而是德文。我觉得读者的反馈是对作者最好的鼓励,有必要表示感谢,同时觉得将座右铭翻译成中文时牵涉的一些问题加以讨论也是很有意思的,所以不怕累赘,再来谈一谈“座右铭”。

麻省理工学院座右铭“Mens et Manus”:“知行合一”

麻省理工学院座右铭“Mens et Manus”:“知行合一”

有位读者指出,美国的国家座右铭“In God We Trust”应该翻译成“我们信仰上帝”,而不是“我们信赖上帝”。本来我们也是想将“In God We Trust”翻译成“我们信仰上帝”的,但经过仔细考虑后,觉得“Trust”这个词在这里用“信赖”可能比信仰更合适,所以就翻译成“我们信赖上帝”。

这位读者还指出,加州大学的座右铭“Let there be light”翻译成“要有光”更合原意。的确,这句出自旧约“创世纪”第一章第三节的话,按《圣经》中文国际标准版以及和合本的翻译,就是“要有光”,采用的是直译法。和合本的中文翻译早在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历时二十多年,这本《圣经》的翻译,用的中文就是现代汉语,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白话文,但却在白话文运动大规模展开之前,也可以说和合本《圣经》的翻译,对白话文运动的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不过,由于语言的发展,和合本《圣经》的中文翻译,有些语句在今天看也许可以翻得更符合现代人的阅读习惯,正是在这样的考虑下,我才将“Let there be light”翻译成“让光芒普照” 而不是“要有光”。

对于哈佛大学的座右铭“Veritas”(英文“Truth”),有读者指出翻译成“真相”或“真实”比“真理”更符合原意。确实,英文“Truth”是有多种含义的,用得比较普遍的也是事实、真相等含义。由于英文的这个特点,我觉得无论是翻译成“真理”、“真相”还是“真实”,都各有道理。

还有读者提出,麻省理工学院的座右铭“Mens et Manus”(英文“Mind and hand ”)似乎翻译成“知行合一”更为恰当。这位读者说“‘知行合一’为明中期儒家心学著名思想,也被中国很多大学采用为校训”,我觉得用“知行合一”来翻译这句话的确比翻译成“思考与行动”漂亮。

还有三位读者指出,斯坦福大学的座右铭“Die Luft der Freiheit weht”是德文而不是拉丁文,读者的意见是对的,博主由于不懂拉丁文以及德文,又没有再三核对,所以出现差错,在此向读者致歉。

英文的特点之一,是言语可以有比较宽泛的理解,这在翻译成中文时,既有好处也有难处。好的是可以有更多的翻译选择;难的是选择多了,势必引发孰优孰劣的争端。中国的翻译界一向推崇信、达、雅,但要做到信、达、雅,又很不容易。因此,我们十分欢迎读者对我们的博文多多提出批评、建议,互相切磋,互相交流,使我们的博文更精益求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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