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2月7日讯(记者 郭静) 发改委会同财政部等17部门日前共同制定《“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出,将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国政府机构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其实公车轮休并非首次提及,早在4年前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过通知,多个省市也曾大力推广,但大多最终不了了之。

  根据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全国政府机构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开展公务自行车试点。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行公务用车厂家回收置换。根据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和编制数量及时更新购车计划,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采购公务用车。提高新增公务车中小排量和清洁能源汽车比例。

  其实公车限行,早在4年前国家就下过文。2008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要求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通知下发后,包括北京、上海、广东、山东在内的国内多个省市都曾出台具体措施,并大力推广。但是4年过去了,公车轮休政策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在很多地方成了一纸空文。

  如今重提“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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