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兵报道)2012年2月13日中午,北京网友“辛巴”遭到北京警方喝茶约谈。警察针对“辛巴”有关陈光诚事件以及人权、民主等社会问题的看法进行了调查和“教育”,并对“辛巴”之前在北京798艺术区参与行为艺术“要有光•要有诚”的动机和目的进行了问询,并警告不许在犯。直到傍晚左右在警方要求辛巴写下所谓“保证书”后才将其送回家中。

网友辛巴曾在2012年1月于798艺术区举行了一场名为“要有光•要有诚”的行为艺术,他在户外将自己囚禁在一个透明牢笼中在寒冬中一连度过了3天,并以蜡烛和橙子等物象征遭到中国政府迫害囚禁在山东临沂的人权捍卫者、盲人律师陈光诚。该艺术活动获得了诸多著名维权人士前往声援。2012年2月8日,辛巴又在北京三里屯元宵节灯会上展示了象征陈光诚的橙子彩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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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光诚网站对辛巴行为艺术的报道:

yaxuecao 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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