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下午,我接到湖北省咸宁市实验小学教师高纯炼妻子电话,她告诉我说,高纯炼已从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回家,咸阳市中级法院是以取保候审方式将他释放。

   
高纯炼是在去年二月“茉莉花”事件中被抓获,后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他刑拘逮捕,2011年10月19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纯炼被抓后,家属一直想聘请我做律师,但因没有办法联系上我,就聘请了当地律师介入案件。

   
2011年12月下旬,高纯炼家属从别人打听到了我的电话,后我接受了聘请,2011年12月28日,我到了咸宁市,第二天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会见了高纯炼。当时,案件已开庭两个多月,一直拖着不下判决。

   
高纯炼案件,证据很不充分,现有证据根本难以定罪,法院只好把案件报请上级决定。当时家属问我,高纯炼何时会有结果,我为家属分析道,案件还会继续拖一段时间,很可能要等到“茉莉花”事件一周年时。没想到,还真被我言中了。

  
 从本案证据来看,高纯炼是不构成煽颠犯罪的,应以宣判无罪方式将他释放才对,现法院以取保候审方式将他释放,很可能是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吧?

   
这让我想起左晓环“煽颠”案,在被羁押一年零八个月后,检察院向法院撤回了起诉而终结案件,但没想到的是,左晓环出来后,随即又将最初办案单位三台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附:参加“散步行动”,被指煽颠犯罪(高纯炼案)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