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乱收费 供货商联手应对是上策
文/魏英杰
售价10元的薯片,至少3元被超市拿走,超市收费之乱由此可见一斑。日前,商务部等国家五部委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2月1日《人民日报》)这也表明,乱收费已严重影响正常市场秩序,亟待加以清理规范。
此举能否有效遏制超市乱收费之风,现在下结论为时过早。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清理整顿主要针对单店经营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含)、门店数超过20家或2010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的大型零售企业。这么做当然是为了“杀鸡儆猴”,不过超市乱收费是个普遍现象,即便那些大超市得到清理规范,中小型超市也未必就能有所收敛。
特别是,收取进场费、堆头费、条码费等五花八门额外费用,已经成为国内超市一大收入来源。要让超市割舍这块不该拿却随手可拿的肥肉,确实有些难度。这也不免让人担心,等清理整顿这阵风刮过,一切又回到原点。
超市为何敢于肆意向供货商收取“苛捐杂税”?一方面,超市过于强势,绝对掌握供货商的命脉不说,还可能占有当地零售市场若干份额,甚至居于市场垄断地位。另一方面,居于劣势地位的供应商手中没有足以和超市形成抗衡的“秘密武器”,只能任人宰割。娃哈哈掌门人宗庆后曾于两会期间炮轰超市乱收费现象,称此举让供销商苦不堪言。超市乱收费伤害的不仅是供应商,负面效果还将传递给生产商等多个环节,最终导致市场竞争无序,消费者深受其害。
可见,相关部门清理整顿超市乱收费,为供货商撑腰,这当然好,但关键还在于建立正常市场竞争格局,平衡各市场主体的话语权。这也才是理顺零售行业的长久之计。客观而言,超市为多赚取利润,巧设名目“压榨”供货商,这合乎市场趋利的天性。相应的,供货商应具有与之平等“对抗”的能力,这样超市才不敢狮子大开口,胡乱伸手。所以,除了对超市收费项目进行政策规范,对不合理收费予以清理,还应鼓励供货商自行组织行业协会,提高供货商的话语权。
有人可能会觉得这是个馊主意。别的不说,许多供货商彼此存在竞争关系,根本就很难坐到一起。这么说固然有些道理,但是面对强势对手,同业联手与之抗衡并非不可能。再说了,这也不一定是卖饮料的搞一个协会,卖酱油的又搞一个协会,完全可以是几家大的代理商组织起来,代表不同行业供货商的利益,和大型超市坐下来友好协商。彼此有利益才能共存,如果供货商被压榨得没多少利润空间,联手应对才是上策。想必许多供应商都有这种想法,只是一者担心大超市反制,二则担忧政府不鼓励,所以搞不起来。
实际上,这不仅合乎市场竞争规律,也是行之有效的做法。不妨再来看一则实例:近日宁波已开始着手清理整顿超市乱收费,其中有些收费在清理之列,而促销服务费则属于规范项目。也就说,促销服务费可以收,但必须实现征得供应商同意并订立合同。这么做并无不妥,因为这项收费尚属合理。问题是,很难说超市不会把那些乱收费项目放到“促销服务费”这个篮子里,继续“压榨”供货商。
商场如赛场,瞬息万变。只有场上队员能够及时掌握动态,并采取应对措施。参赛队员不能总等着裁判吹哨,而应主动积极应对,挽回劣势。毕竟,供货商的目的是寻求平等对话,追求合理利润,而不是希望那些大超市都受到制裁。
2012年2月1日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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