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野比大雄 | 评论(0) | 标签:动物保护

“拦路救狗”与“归真堂”的风波把动物保护主义从一个边缘话题变成了一个热门,无论孰是孰非,争论双方持何意见,“动物保护”已经变成了一个能影响实际生活的严肃问题了。从这个角度讲,不管结果如何,动物保护主义者已经打了个胜仗。

这个胜仗让人欢喜也让人忧:喜的是它再次让我们看到一个“价值”带来的道德冲动是何其强大,强大到足以使人愿意承担并不会给自己带来实际利益的风险和损失,这样的理想主义力量在这个昏沉窒息的当下尤其使人动容——我相信,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并不持动物保护主义观点,却仍对这两项行动表达赞赏立场的原因。

但这两个行动带给人的担忧却并不比其带来的欢喜少:它也再次让我们看到了“道德冲动”因其非理性而具有的可怕破坏性,它因为沉迷于对一种价值的宗教般的追求,而不惜将其他同样美好也同样值得珍惜的价值踩在脚下,也就是说,它使其中一种价值相对于其他价值有了“压倒性的优势”。

就这两件事情来讲,在当事者眼中,“动物权利”便是这样具有压倒性优势的价值。

平心而论,大雄对其主要观点并不反对,也并不想过多质疑其中一部分动物保护主义者对不同动物生命的差别对待,毕竟恻隐之心不为过。但大雄认为:

一来,价值的推广不应以暴力为手段,在一个价值获得广泛认同之前,就将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的救世主情结在英雄片外的任何场合都是可笑的;

二来,保护私人财产和尽可能避免公权力干涉自由市场的信条是我更加尊重和坚持的,在当下也是具有重大意义且尚需努力推崇的价值。这两个价值在这两个行动中被当事者无视,事后的讨论中又被关于“动物该不该保护”的讨论所掩盖,这是不应该的。

大雄也看到,对这两个行动持赞赏观点的人中,也不乏在强拆事件中为受害者呐喊、在“国进民退”的形势下对国有资本保持警惕的人。这才是更令人担忧的所在:一个新兴价值的“道德冲动”来势汹汹,有着很强大的感召力,又没有足够的时间供人反思和批判,于是便有了冲破一切传统价值的力量。而这些传统价值已历经时间的批判,不再具有锋利的杀伤力,便也不具有与之相抗衡的魅力。

然而,“重剑无锋”,正是这些经过充分反对与批判,但核心的观念仍被人认可的价值,才更值得守护,更应被置于基石的地位。

上纲上线的观点讲完后,扯几句淡。

道德冲动最常用的工具便是“感同身受”,他常被用来指责人们彼此间的冷漠,要求评论者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思考——当然,是要站在“受害者”的角度。

大雄本人即是一个喜欢猫的人,若有人借此发问:“要是野比君你的猫被人煮来吃了,你还能在这里心平气和地讲什么财产权、非暴力的大道理吗?”

大雄告诉你,我不能,如果我能找到那人,我会把他宰了。

同样的,我还可以假设,如果我至交好友被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车撞死了,我会想宰了所有不遵守交规的司机;如果我辛辛苦苦搬砖赚了大半年的工钱买了一个iPhone被人偷了,我会想宰了所有小偷;再进一步,如果我口讷嘴笨又脾气暴,被一个伶牙俐齿的小混混骂了三代直系亲属,我就会想把所有说脏话的混蛋一锅煮了。

但是幸好,对于大部分事情来说,我们都不是当事人,而只是一个旁观者,作为旁观者,我们的感情冲动弱一些,理智和平衡就强一些。因此不遵守交规仅仅只是被罚款,偷东西也不会被枪毙,说脏话也最多道个歉而已、受几个白眼而已。作为一个人,当几次混蛋、犯一些错误的事情多得是,受到与之对应的惩罚即可,难道要桩桩都要以命相抵?更何况更多的事情只牵扯价值偏向,难定义谁对谁错,事事“感同身受”,你要“感”谁的“同”,“受”谁的“身”?

无论是现实还是理想价值,都不仅有一个单一的目标,只靠“鼓足干劲”就可达到;它拥有诸多维度与目标,互相抗衡又互相依靠,往往顾此失彼,仅靠“道德冲动”蒙蔽了理性后的一往无前,结果必然是用一块红布蒙住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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