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8日電)林姓男子在網路上刊登中國大陸新娘聯姻等內容,遭移民署以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規定裁罰新台幣10萬元。林提訴願遭不受理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駁回。

判決書指出,林男經營的婚友社,因在網路上刊登內容含中國大陸新娘等婚姻媒合廣告,遭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以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規定裁罰10萬元。

林男主張是工作人員把該內容誤予複製到網頁上,他無意從事跨國婚姻廣告,又他只是因誤植短短幾個中文字,就被裁處10萬元;林男因此提起訴願,訴願經不受理後,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該網頁文字內容客觀上會使消費者誤認可經由婚友社介紹,而認識大陸女子並成就姻緣。

此外,林男對網頁內容有監督義務,也有能力刪除,因此有監督不足的過失責任。

法院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認為移民署裁處10萬元是依法最低法定罰鍰金額,並無違反比例原則等,因此駁回林男。全案還可上訴。10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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