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兩會召開,台灣代表團聲勢浩大,媒體曝光率高,台灣國安局昨天首度證實,包括政協委員、人大代表在內,台灣人在中國擔任黨政軍公職,總人數達169人,但陸委會表示,缺查證管道只能勸導,迄今也只罰過一人 且該案後來被撤銷,等於未曾開罰。藍綠立委齊聲砲轟陸委會行政怠惰,讓法規形同虛設,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才允諾全面清查。

立院內政委員會昨排定陸委會專案報告,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疑,台商在中國擔任政協委員等事件頻傳,陸委會早在97年9月就公告,台商違反規定擔任中國政協委員至少十幾人,為何迄今一件未罰?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也質疑,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曾表示要將台灣人擔任大陸政協委員提上江陳會議程,江丙坤是否涉嫌教唆台商犯罪?立委林佳龍也說,台商林佳蓉連任東莞政協委員,不是初犯是累犯。

賴幸媛答詢表示,陸委會在九十六年曾對某位台商開罰,雖此案最後被撤銷,並非完全沒有動作;但陸委會缺乏查證管道,無法全盤掌握違法人數,對個案也只能柔性勸導。

國安局副局長林惠陽應內政委員會召委陳其邁要求,進一步報告指出,台灣人在中國大陸擔任全國政協委員一人,地方政府政協或特邀委員73人,在各地政府擔任人大「特邀」代表5人,其他還包括地方政府顧問、各級法院特邀調解員或陪審員、終極法院涉台事務顧問、各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加工出口區農業創業園區副主管、大專院校編制內教師、各省市外圍團體委員等90人,合計169人。

但這只是國安局初步統計,人數和名單尚未經主管機關確認。

據了解,擔任全國政協委員應為北京台商協會副會長黃紫玉,她1998年就任全國政協委員並連任至今,北京市長郭金龍上月訪台時,黃還返台作陪;地方政府政協委員,已曝光者包括香港鳳凰衛視資訊台副台長吳小莉、台商林佳蓉、洪文正、劉竹承等人,林佳蓉還在台灣脫產逃避罰款。前東莞台商協會會長葉春榮等十名台商,則在二○一○年出任廣東省特聘政協委員。

立院要內政委員會最後通過臨時提案,要求陸委會一個月內提供違法名單,三個月內針對懲處情形提出報告。賴幸媛強調,陸委會一定會遵守立法院決議。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會後表示,國安局所提169人不盡然全部違反兩岸條例第卅三條規定,例如「仲裁員」並非行政職,「法院陪審員」也因各省制度不同,是否違法須再了解,另陸委會已認定「特聘」政協委員不違法,這些都應剔除。201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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