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品 | 评论(0) | 标签:英国, 畅销书, 牙买加, 巴黎

《深圳特区报·读与思周刊·语言的地域与时代特色》

上次说到翻译小说的难度,让我想起英国作家戴维•米切尔(David Mitchell)的小说《云图》(Cloud Atlas)。这部曾获2004年小说布克奖提名的作品,在语言的运用上做了大胆尝试,在环环相套的六个故事中,采用了六种不同的文字风格,从过去到未来,从书信到畅销小说,甚至创造了一种“未来原始人”使用的变种英语。记得看到这最后一个故事时,我几乎放弃,但在硬着头皮看了几页之后,渐渐开始能够看懂,并深深被其吸引。

当时就在想,谁要把这本书翻译成中文,那得有挺大勇气才行。要让一个译者同时掌握六种不同风格,要求实在太高了,一种办法是让六个译者分工,每人专攻其中的一段故事,人为地制造风格变化。后来听说台湾和大陆先后出了中译本,都是由一名译者翻译,比目鱼博客对这两个版本的看法是台湾版对原著文字风格的变化多端“表现得不甚明显”,而大陆版则“基本看不出来”。这样如果只看中译本,就未免失去了欣赏原著文字魅力的机会。

最近正在看的一本小说,通篇采用的也是一种变种英语。《袍》(Pao)是华裔女作家凯莉•杨(Kerry Young)的小说,曾获得2011年英国科斯达图书奖(Costa Book Awards)小说处女作奖提名。《袍》的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中期的牙买加,主角“袍”在1938年十四岁时随母亲和哥哥离开中国来到牙买加,在首都金斯敦的唐人街上厮混,终于成为当地商户的“保护人”,娶了富家小姐为妻,这一切都发生在当地社会经济动荡以及牙买加独立运动的背景中。“袍”是小说的叙事者,他以及周围的人说的是一种特别的牙买加英语,大部分情况下没有时态、没有单复数、没有主动被动句。

凯莉•杨本人是华裔与非洲裔的混血,自小移居英国,说的是一口典型流利的英国英语,所以采用牙买加英语,显然是一种创作上的选择,加强语言的地域和时代特色,营造出一种真切的异域感来。

获得科斯达2011年度图书奖的是英国作家安德鲁•米勒(Andrew Miller,不是获得2011年布克奖提名的那个)的《纯洁》(Pure)。同样是一个写一个发生在异域的故事,采用的语言风格就完全不同。1785年,一名诺曼底的年轻工程师被召入巴黎,分派负责将巴黎市中心贫民区一快教堂墓地中积累多年的尸骨迁出城外并拆毁教堂,对出身贫寒的他来说,这是一次难得的向上爬的机会。此时的巴黎,在一片瘴气和喧闹中,正酝酿着一场革命,而年轻工程师则在理想、欲望和自我怀疑中挣扎。安德鲁•米勒采用的是一种平实的风格,并不刻意在语言风格上反映时代或强调地域性,比如书中除了人名地名几乎没有一个法语单词,而是用近乎现代的语言进行叙事和刻画人物,拉近角色与读者的距离,得到了许多人的赞扬。

原文链接: http://taohuawu.net/2012/03/29/uk-book-charts-and-new-books-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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