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保护吹牛夸口吗?

 

222日星期三,美国最高法院开始审理一件特殊的案子,裁决当事人阿尔法莱兹(Xavier
Alvarez
)的吹牛、夸口是否触犯了联邦法律。在美国,任何形式的“祸从口出”都与公民的“言论自由”有关,阿尔法莱兹的案件自然也不例外。他因为吹牛、夸口被起诉,是由于他夸口说自己是一位海军陆战队老战士,并因为军功卓著而荣获过美国的最高荣誉勋章。

阿尔法莱兹是个喜欢吹牛、胡侃的人,他吹嘘说自己曾经是底特律职业冰球队的队员,娶的是一位墨西哥的年轻女明星,她艳丽无比,令见到她的摄影记者们无不神魂颠倒。他是克莱蒙市的一个用水管理区委员会的成员,大小也是一个民选的公职人员。2007年,在一次开会的时候,他大开簧腔,向听众介绍自己说,“我在海军陆战队服役25年退休,获得过国会荣誉勋章”,他还宣称自己在战斗中负过伤,在美国驻伊朗大使馆的危机时刻营救过美国大使。事实上,他连一天的兵都没有当过。

这位堪称“神吹”的阿尔法莱兹,先前已经被告上了旧金山的地区法庭,法庭判决他无罪,但指出,“如果阿尔法莱兹停止他那无聊、荒唐、令人讨厌的谎言”,那么会对整个社会都有好处。法庭之所以不判他有罪,是因为“把骗子当作罪犯来处理,是不符合美国宪法的。”

这次阿尔法莱兹的案子又被送到最高法院,推动者是公民组织“美国老兵协会”。老兵协会也是促成国会于2006年通过“冒充勇猛法” (Stolen
Valor Act)
的主要推动力量。在这之前,美国的冒充军功事件真可以说是层出不穷。据报道,有三分之一的军功是谎报的,谎言自己有军功的人士包括不少头面人物,其中还有在军界任职的。“冒充勇猛法”在国会通过时,连例行的听证都没有进行,就得到一致的赞同。从此,谎称军功便成为一桩可以由政府来起诉的罪名。

在南北战争前,口头上谎称军功或者子虚乌有地吹嘘获得过战功勋章并不算犯罪,只有佩戴不是来自真实军功的勋章才会触犯法律。2006年,口头谎称军功和获得过勋章也成为犯罪行为,但迄今为止,阿尔法莱兹是第一个为此被正式起诉的。

阿尔法莱兹因谎报军功罪被起诉,最高法院选定222日审理此案,是因为这一天正好是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280周年生日。由于美国最早的军人荣誉、军功、勋章授予的条例是由华盛顿当年领兵时亲自制定的,这个案件便有了特殊的意义。

为阿尔法莱兹辩护的律师坚称,阿尔法莱兹的言论是一个谎言,但不是一项罪行。他在给法庭的辩词中写道:“对往事夸张其词、信口妄言、酒会上的肆意胡侃,这些从来就不是政府管理的事情,也不应该因此担受犯罪处罚的恐惧。”他表示,国会通过“冒充勇猛法”“虽然用意可嘉,但并不能因此就成为干涉言论的理由,(此法)已经超过了必须干涉的范围”。国家的任何法律都应该以宪法为准绳,用意良好的法律如果与宪法精神不符,也不能以其用意来作为执行的充分理由。律师还强调,吹牛、夸口并不像污蔑和诽谤那样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因此应该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

美国政府的起诉立场是,“冒充勇猛法”涉及的只是一种“单独而狭义”的言论,它针对的是“故意谎称获得军事奖励,而这种谎言是有理性者都能辨别的”,这种言论是不受第一修正案的保护的。原告方的主诉律师范利里Donald B.
Verrilli Jr.
)表示,国家需要有“冒充勇猛法”来维护军功奖励的制度,军功制度对维护武装部队的荣誉和士气起着重要作用,是不允许破坏的。法律并不会因为惩罚谎报军功而对其他言论自由有不良的影响或限制,也不意味着“政府会惩罚不同的观点,或者政府会对公共讨论的是非扮演仲裁者的角色。”

保护民权的一些组织认为,阿尔法莱兹如果被判罪,有可能让政府有借口进一步管制公民言论。其实,他的吹嘘只不过是夸口胡言,并没有涉及钱财的诈骗(这与中国一些谎称“官二代”人士的诈财骗色有所不同)。再说,并没有证据表明,听他吹嘘的人们就真的相信了他。要不是因为有“冒充勇猛法”,又有谁会去太在意他的那些神吹胡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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