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 把兩岸三地情治部門玩得團團轉的賴昌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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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中共建政後最大經濟犯罪案件的廈門遠華案主嫌賴昌星,將於今天在廈門中院出庭受審,這是去年七月賴昌星自加拿大引渡回大陸後,首度受審。賴昌星案涉及兩岸三地官員、藝人、情報部門數百人,被中共官方媒體稱為「世紀大案」。

賴昌星被中共起訴的理由是涉嫌走私、行賄犯罪。涉及走私金額據中共官方媒體的統計數字為二百五十億元人民幣,而且涉及了中共中央及地方眾多官員、廈門市和福建省許多經濟案件。

賴昌星於去年七月廿三日被押回到大陸後,一直被關押在廈門市第二看守所,廈門司法檢察系統官員展示出「驚人效率」-於去年十二月底,官方便宣佈,該案已經偵結。比其他任何大案要案都快,可見中共希望這個案件盡快結束。

與其他案件不同的是,此案幾乎在大陸學界、官方、民間輿論上達成一致判斷:今年五十四歲的賴昌星號稱「新中國第一經濟大案」的主犯,但最多被判處無期徒刑,絕不會被判死刑。

據悉,在賴昌星被關押在廈門期間,加拿大外交官定期以領事身份探視賴昌星。一名加拿大官員近日表示,稱中共官方堅守了不施予死刑,免受虐待等不公正待遇,允許加國官員定期探視的承諾。

中共官方媒體放出消息:經查證,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九年,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在廈門關區大肆走私香煙、汽車、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各種設備及其他貨物,賴昌星本人或指使、授意他人向數十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涉案金額巨大。報導稱,賴昌星本人及其他的犯罪集團骨幹成員對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而此案的唯一變數是,賴案在審查期間是否會還牽出中共重量級人物?

據悉,賴昌星出事時,福建省省長是陳明義。

而根據中共官方資料賈慶林的簡歷稱: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三年曾任福建省長、一九九三至一九九四年福建省委書記、省長;一九九四至一九九六年福建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而賈妻林幼芳,則在這段期間任福建省外貿團體黨委書記,賴昌星的「遠華」公司是當時福建省最大的外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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