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惡法將上路 台灣人更沒保障

〔記者李宇欣/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鄭麗君昨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中國「拘留所條例」將在四月一日正式施行,台灣人在中國的司法人權將更沒有保障,要求相關單位在第八次江陳會前提出因應作為,並在江陳會中做出具體要求。陸委會表示,未來與中國大陸洽簽投保協議時,會積極納入人身自由安全部分。

鄭麗君在記者會中表示,中國在草擬「拘留所條例」時,原本規定當事人被拘留後十二個小時內通知家屬,後來頒布該條例時卻被取消,改為「及時通知」等模糊字眼。拘留所警察侮辱、體罰、虐待被拘留人,將被依法處分,構成犯罪將被追責的條款也被刪除。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表示,中國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五花八門,在中國法規中,除了拘留、逮捕和入獄以外,還有勞動教養、維穩辦公室等「黑監獄制度」,如今「拘留所條例」即將上路,台灣人在中國的自由,將受到更大的威脅。

陸委會專門委員蔡志儒表示,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署後,雖已納入人道探視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滿足外界期待;未來與對岸簽署投資保障協議,將積極納入人身自由安全部分,希望能進一步保障人權。

鄭麗君並質疑,馬政府對於台灣人在中國遭拘留的數字根本無法掌握,要求法務部、陸委會和海基會重新檢討兩岸司法條件及環境。

賴中強也表示,自二○○九年簽訂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至今,政府總共「被動」接獲中國一千五百三十五件的通報案,但該數字只是中國政府「願意說出」的數字,實際情況勢必更糟,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應該在第八次江陳會中,明確詢問海協會長陳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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