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超级星期二,阿拉斯加州的科蒂亚克(Kodiak)岛选区正在对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选举重新计票。结果保罗以68票险胜各得67票的罗姆尼和桑托勒姆。

2012年总统大选的预初选已经过去一小半,共和党人还有四位在赛场上角逐。这些预初选大多选择在星期二举行,这不,刚刚过去的“超级星期二”就有10个州进行了预初选,剩下的地方将近四分之三也把预选或初选安排在星期二。

为什么美国的选举日期喜欢放在星期二呢?美国人从建国初期起,就习惯于把所有与人们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用法律的形式定下来。例如第一届国会最重要的立法之一,就是根据宪法建立普查局,10年一次进行人口普查。这是因为国会众议员在各州的配额与人口成正比,而议员在国会最重要的责任就是要保证本州和本选区民众的利益。总统选举是重中之重,用什么方式选举总统,在什么时候选举,当然需要用法律规定,大家都不得违反。

那个时候,美国还主要是一个农业社会,秋收之后、冬季之前,农民们比较有空闲,道路还不至于因为下雪太大而不堪通行,所以大选就放在这个期间。国会规定各州选举人团选举总统的投票结果要在12月的第一个星期三送达华盛顿。为了保证不至延误,又在1792年立法,规定各州推举总统选举人的日期必须在这之前的34天之内完成。定下这么长的时间差,是因为选举人要到各州的州府去履行投票义务,有的旅途很长,还有就是要考虑到邮递的速度。

美国人选举日在投票站(通常设在当地的中小学校)投票(白宫网站)

各地在执行这项规定的时候,鉴于当时投票都在县政府所在地举行,而许多农民或农业工人住在远离投票站的地方,所以把投票日期定在了星期二。这是因为那个时候绝大多数美国人都信奉基督教或天主教,圣经规定星期天是安息日,大家都要放下手中的工作,人们会穿上最好的衣裳,到教堂去做礼拜,完了再从家里骑马骑驴或赶着马车牛车去投票,不少人要花一天以上的时间。这样各地纷纷将大选的日期定在了11月的第一个星期二。

到了1845年,国会发现,有的年份可能出现11月的第一个星期二是1号的情况,这样到12月的第一个星期三就超过了34天。为了解决这个法律上出现的矛盾,就进一步修订选举法,将大选日期统一定为11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二。这样同时还解决了商家通常需要在每个月的第一天结算上个月的账目的问题。大选是这样,各州的预选和初选也就纷纷仿效,星期二就成为美国最常见的选举日。

时间过去了160多年,交通不便对于选举投票而言早已经不是一个问题,而且绝大多数美国人已经不再从事农业,但是这项法律还巍然不动。一些人对此有意见,认为它是造成美国投票率不高的重要原因,希望国会立法,将大选日改为周末或假期。有一个非营利团体,名字就叫做“为什么要在星期二?”(Why Tuesday?),致力于推动国会和各地政府修改法律,改变投票日期。这个跨党派的团体的成员包括政商各界、媒体和民权组织的重量级人物,在他们和其他团体的推动之下,已经有一些地方将本州的选举日改到了星期六或其他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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