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

所谓有奖举报“对内不对外”警方公信力的丧失和政府形象的受损

2009年1月6日,山东居民李宏伟从中国广播网上看到一则新闻:广安市公安交警系统将推行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查证属实后,举报人可得100至500元不等奖励……当年2月16日,李宏伟向当地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提供了由他拍摄、涉嫌交通安全违法照片5819张,要求兑现巨额奖金却未果。去年8月,李宏伟以广安市交警支队未履行行政允诺为由,将交警支队告到法院,要求交警支队兑现其行政允诺奖金581900元。据悉,这是广安首起行政允诺纠纷案件。(3月22日《华西都市报》)

法律虽然判决李宏伟败诉,却让民众心中不服。因为广安交警部门毕竟发布了有奖举报文件,所谓有奖举报“对内不对外”,仅是“咬文嚼字”的胜利,骨子里还是公开有奖举报,意在对广大司机、执法人员形成强大监督震撼。警方这种“新娘进了房,媒人扔过墙”做法,不符合情理,因而,李宏伟败诉,并不是广安市公安交警的“完美胜利”。

乡间俚语云:“一年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一个李宏伟“吃亏”了,就会有千千万万个李宏伟“引以为戒”,今后谁还会相信广安警方,谁还会积极举报交通违章?等于把当地全民参与交通管理“冻僵”,交通管理成了交警部门“一个人的战斗”,必然首尾不能相顾;执法极可能陷入一片“泥泞”,这丝毫不是雷人的危言耸听。毕竟交通管理也是地地道道的“人民战争”,执法承诺与民“游戏”。玩不起,也伤不起。

不管广安交警部门承认不承认,出台有奖举报承诺都在对民众“留一手”,以在“高举报”中实现“小奖励”,还可以翻脸咬字“不奖励”。芸芸众生只相信警方十二分的诚意,不会怀疑“其中有诈”,当然会积极举报。一旦警方“脑筋急转弯”食言,激情举报的民众只能对“留一手”的“承诺文字”瞪眼。民众告不起,但可以躲得起,还可以冷漠无助得起,广安交警部门以后需要民众帮助的时候咋办?千金散尽可以“还复来”,诚信散尽可就不可能“还复来”了。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既然警方承诺有奖举报,就不该“对内不对外”,更不该玩忽悠。警察是公权的标签,政府的象征,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事关警察尊严和政府形象。而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警察是人民的公仆;“公仆”对“主人”玩“背叛”,“主人”还能要“公仆”么?

温总理说:“你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把你放在台上”。广安警方应该从“咬文嚼字”的“胜利”中,看到李宏伟的助警热情举报遭遇的不公,看到民众一腔幽怨的情绪,看到警方公信力的丧失和政府形象的受损,承诺不能玩模糊,举报不能当儿戏;以伤害民众信任换来的胜利,显然是廉价的胜利,危险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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