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去思考,這樣的個人權力通過極端的控制與打壓出來的效果,是不是可以持久?人們只要眼前的利益與效果,而不問制度建設,所以薄熙來的悲劇,許多人都有一份自己的貢獻。

文/吳祚來

「四人幫」是毛澤東製造出來的,是毛時代極左體制上結出的惡果。那麼,「薄熙來」是誰製造的?如果說薄熙來是他自己製造的,那麼誰給他提供了舞台?當中央做出重大決定、免去薄熙來一切職務接受調查的時候,所有媒體又開始一致表示擁護中央正確的決定。  

網 民們不再一片狂歡,不再像粉碎四人幫那樣敲鑼打鼓,把整個社會的悲劇當成喜劇來跟風娛樂,人們在思考,如果沒有重慶市副市長王立軍「逃館」事件,沒有他對 薄熙來的舉報,會不會有英國人海伍德案件受到重新調查?如果沒有這些變故,薄熙來會不會仍然通過唱紅打黑,謀取自己的政治地位?我認為,有五種因素或力 量,造就了唱紅打黑、違法亂紀的薄熙來。
首先薄熙來是組織部門考察過的薄熙來。如果有黨內民主競爭,符合條件的中央委員各省書記省長們公開競選重慶市委書記,每一個人都提出公開自己的政治業績,公開自己的政治承諾與治理方式,讓重慶市全體黨員們來直接投票,主張唱紅打黑的薄熙來的可能性就會小得多。

薄 熙來之所以以超越常規的方式來宣傳自己、製造政績,不惜一切代價,為的是通過民粹的力量、甚至文革時代人們對毛澤東的迷信力量,來神化自己,為進入中央政 治局常委鋪墊台階。這裏面的問題仍然是黨內民主不透明問題,如果進入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路徑與方式可以公開,希望進入常委的政治局委員或中央委員們可以通過 電視與網絡上的公開辯論,來讓有投票權的黨員們直接投票,這樣的制度會使每一個希望「入常」的領導者致力於做實自己的行政業績。而現在我們看到的薄熙來則 窮盡一切心思,為的是「政治逼宮」,為什麼要逼宮,因為有一個「政治迷宮」在那裏。

第 二因素是政治承包體制造就薄熙來,一旦任命薄熙來為直轄市的書記,重慶就成為薄王的天下,只要他不撼動中央權威,他就是「一黨之下,萬眾之上」的西南王, 他可以復活文革精神「唱紅」,也可以超越法律「打黑」,他可以讓重慶街道上都種上銀杏樹,他可以讓東北某市的公安局長直接調入重慶,通過打黑直升到副市長 位置。

政 治承包體制下的地方黨政一把手,完全是人有多大膽子,權有多大限度。公安司法檢察院全部集權於一身,當他要動用這些力量的時候,完全可以超越法律,美其名 曰:「政法」,以自己的政治為法律,自己的權利穩定,壓倒人權與法律。由於一切權利集於一身,他的妻子也自然分享了丈夫的政治權利。

第三因素是左翼擁戴造就了薄熙來,正如溫家寶所言,中國的文革沒有受到真正清理,文革甚至可能重來。這不是聳人聽聞,重慶模式,如果薄熙來做大,如果他的政治圖謀成功,那麼在全中國再來一次文革可能成為現實。

在 處理薄熙來事件時,中共應該清理文革政治遺產。對毛澤東的個人迷信崇拜,仍然在民間社會流行,原因是因為百姓沒有看清毛澤東及其時代的真相,為什麼在知識 階層中很少有人崇拜毛澤東?只要有理性,看過文革真實資料的人們,都會有自己的價值判斷,對個人崇拜造成的互相殘殺、對非法侵犯人權的鬥爭、對非法迫害知 識分子,都視為反人類罪行。

身 為紅二代的薄熙來,家人及自己都在文革中深受迫害,但他既不反思文革,也不同情家人遭遇,反而變本加厲地唱紅歌,追捧毛澤東的文革方式,他歌頌或崇拜的不 是毛澤東本人,而是毛澤東的文革方式最容易使自己在短時間內坐大,做出政治上的驚天影響力,而且在打擊政治異已或對手方面,可以超越法律,可以用政治罪名 來專制對方。

毛 澤東與薄熙來共同點是,自己通過權力極盡生活腐敗墮落,而對外極力渲染為人民服務的清廉形象,充分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國家財富,打造個人政治形象,任何異見 者或不服從者,都通過政治方式,予以嚴厲清除。毛澤東的政治清除,造成黨的副主席林彪叛逃,而薄熙來的政治清除,造成了副市長王立軍的叛逃。

簇 擁使薄熙來個人權力膨脹,既有網絡專家,又有知名大學教授,還有民間網站,紛紛去叫好重慶模式,認為通過一個權力者的政治手腕,就可以完成一個直轄市的治 理,就可以改善民生,而重慶市民也切實感受到城市打黑後提高了安全感,城市建設也突飛猛進。但沒有人去思考,這樣的個人權力通過極端的控制與打壓出來的效 果,是不是可以持久?人們只要眼前的利益與效果,而不問制度建設,所以薄熙來的悲劇,許多人都有一份自己的貢獻。

黨內不民主,沒有公開的競選方式,薄熙來為了提升自己,只能利用民粹力量,通過超常規的手段來製造自己的影響力,還有就是社會信息、新聞不自由,以及官員財產與家庭人員信息不公開,造成社會對官員的誤判。

先說信息與新聞不自由,造成媒體對重慶模式無法揭露或批評,似乎有某些力量在促使重慶模式做大,要讓它做出成績或成果。這些或明或暗的力量,使重慶成為政治孤島,使薄熙來在文革的不歸路上,越走越遠,最終墜下懸崖。

即便是現在,有關重慶的信息都是通過境外的傳言,出口轉內銷之後,被中國官方證實,這樣客觀上造成了中國官方在刻意屏蔽信息,而使境外媒體獲得了公信度,更多的人因此不相信政府信息,而翻牆到境外網站,獲得原初的信息與新聞。

各 個單位一方面通知每一個行政或事業單位人員晚上十一點收看電視新聞,顯然是希望每一個都知道重慶事件的處理結果,但另一方面,又通知那些喜歡發表觀點的人 士,不要在微博上點評重慶事件。這樣的控制,可謂用盡心機,但管控信息與評論,有什麼意義呢?評不評論,薄熙來事件都擺在那裏,政治領域沒有陽光,但陰暗 的宮廷政治,總會結出碩大的惡果,在陽光下臭不可聞。

再 說官員財產與家庭信息不公開,媒體開始披露薄熙來家庭的信息,譬如為什麼央視提到薄熙來夫人,名字居然是四個字:薄谷開來,這與大陸人名習慣完全不同,原 因是她加入了外籍,而財產也相應轉移到國外,海外媒體報道說,1998年的時候,她已經把財產轉移到新加坡了,把孩子辦到新加坡讀書了,在那個地方進修了 英文。

那 個期間,谷開來大概有三年到五年的時間就在全世界各地跑來跑去,主要是在新加坡和英國。薄熙來一家三口人,只有身為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的他是中國 人,世界上有哪個國家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官員的財產不公開、家庭成員信息不公開,導致公眾對官員的信息不知情,客觀助長了官員的弄虛作假、腐敗行為的發 生。

打 擊四人幫之後,中共又一次大規模的政治動員,一夜之間全國的黨員就完成了文件傳達,每一個黨員幹部都表示與黨中央保持一致,這樣的政治動員除了顯示中共的 動員能力,並不能顯示中共的執政能力,特別是反腐敗的能力。重慶人的表態更受全國關注,但如果沒有王立軍突發事件,沒有中央直接干預,重慶的最高權力機構 重慶人大有權制約薄熙來嗎?重慶市的政法與紀檢委,有獨立行使調查薄熙來的權力嗎?中共應該將政治動員力轉化到政治改革的制度推進上來,下級的表面服從, 無益於政治進步,只能培養順從的臣民。

薄熙來事件之後,中共需要來一次政治陽光行動,讓每一個官員特別是黨的高級官員的財產與家庭成員信息都公之於眾,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人 民日報》的評論員文章說: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不容踐踏。不論涉及到誰、職位多高,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嚴肅處理、決不姑息。法律 面前沒有特殊公民,黨內不允許有凌駕法律之上的特殊黨員,任何人都不能干擾法律的實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遙法外。

但 問題是,如何保證每一級的幹部都能在法律之前平等地位,如果政法系統仍然可以一手遮天、以所謂政治穩定的名義來控制公檢法獨立執法與行政,那麼,任何一個 地方的書記還是可以操控法律,使自己超越法律。即便是查處薄熙來,我們看到的仍然是以「同志」的名義在內查,即,是黨的紀檢委在立案調查,而不是司法在獨 立調查。只是薄熙來的妻子薄谷開來,由司法機關在調查。

這是不是意味著中國的司法是雙軌制?黨的高官涉案,主要由黨的紀檢機關立案調查,而其它人涉案,直接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所以,既然執政黨希望依法執政,取信於民,讓司法獨立,迫在眉睫。

(作者係北京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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