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文学 作者:王毅
  
  野蛮和残酷既是“文革”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整整十年间,它以揪斗、横扫、酷刑、杀戮、武斗、流放、斗私之类数不胜数的花样到处肆虐,不仅在我们民族几乎每个成员的身上和心间留下巨大的创伤,而且更无比残暴地吞噬了成千上万的生命。与这骇人听闻的巨大数字同样令人毛骨悚然的,是无数血淋淋的场面,例如1966年“红八月”中,北京市大兴县对当地所谓“四类分子”及其家属灭绝性的大屠杀:
  
  一九六六年八月二十六日,大兴县公安局召开局务会议,传达了谢富治在市公安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从此,斗打、乱杀事件日益严重,由开始时斗打个别“表现不好”的“四类分子”,发展到斗打一般的“四类分子”;由一个大队消灭一两个、两三个“尖子”,发展到一个大队一下子打死十来个甚至几十个;由开始打杀“四类分子”本人,发展到乱杀家属子女和有一般问题的人,最后发展到全家被杀绝。自八月二十七日至九月一日,该县的十三个公社,四十八个大队,先后杀害“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共三百二十五人。最大的八十岁,最小的仅三十八天,有二十二户被杀绝。
  
  又如在“文革”中,广西许多地方流行在光天化日之下脔割肢解“牛鬼蛇神”等活人,然后煮熟分食的最野蛮暴行。仅在广西武宣县,被吃者就达一百几十人,“其中(被)吃肉后砍头的1人,挖心肝的56人,割生殖器的13人,全部吃光(连脚底板肉都被吃光)的18人,活割生剖的7人。”在武宣县武宣中学,甚至出现了大批学生批斗完教师、校长之后,在校园内就地架起简易炉灶,将他们剖腹脔割、煮熟分食的惨剧。
  
  本文没有必要更详细地举证“文革”之野蛮和残酷的无数事例,因为每一个亲身经历过“文革”的中国人都对此有着最深痛的感受。然而了解这类事实并不等于就能够说明他们发生的原因,相反,今天的人们往往已经对昨天的无数惨剧感到困惑难解了,例如“文革”结束以后编撰的《武宣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大事件》中对学生烹食老师事件的记述:
  
  1968年6月18日,武宣中学(老师)吴树芳在批斗中被打死后,肝被烘烤药用。学校是育人培养人才之场所,出现此种残忍野蛮,丧失人性的行为,令人费解。
  
  也许,今天的“令人费解”与昨天的惨剧有着同样的残酷,因为我们的民族在付出了那样巨大、惨目的代价之后,得到的竟是这样一片昏瞀的结论,那么,我们拿什么去让千千万万“文革”死难者的在天之灵得到安息呢?所以,尽管“文革”的野蛮性和残酷性令人不堪回首,但是同时,这也恰恰是我们有责任从文化源头上说明其来龙去脉的理由。
  
  一、野蛮性在原始时代的文化功能—它成为美德的始因野蛮性和残酷性与原始文化的联系似乎是不言而喻的,然而要展示出这种必然性以及它在“文革”中全面复活的原因,就需要具体说明野蛮和残酷在那时担负的至关重要的文化功能,说明对于原始文化和后来的“文革”来说,它们何以是须臾不可或缺的。
  
  人类本是从较低等的动物和最蒙昧的远古时代进化而来的,因此在以后的原始社会中,他们尚且一定程度承袭着动物的形貌特征、生活习性就是十分自然的。这种兽性的遗留在图腾时代有无数例子,比如许多被后世推尊为仁德盖世的氏族领袖和上天神明,原本反倒是以野兽的形貌而著称的,《山海经》等书中所记伏羲、女娲、共工、蚩尤、相柳、奢比尸等众多神祇皆是人面兽身或人面蛇身,更著名的是昆仑山上的西王母,她在后世民间传说中的形象是那样慈祥仁爱,但真正的出身却是:“有神,人面虎身,有文有尾。……有人,戴胜,虎齿,有豹尾,穴处,名曰西王母。”又如据后来的司马迁说:大禹为人“其仁可亲,其言可信”,但是据更早时代留下的线索,“禹长颈鸟喙,面貌亦恶矣”;他甚至还曾“化为熊”,而这些野兽的形象显然来源于禹等氏族首领崇奉的动物图腾。因此从源头上说,较多地保留和热烈地崇尚原始、野蛮的兽性,这本是原始时代基本的文化特征。
  
  大致说来,野蛮性和残酷性之所以为原始文化所必需,是由于以下几项最现实的原因:
  
  第一,孱弱的原始先民只有随时用尽一切最残酷的办法,才能勉强抵御无数牛鬼蛇神千重万袭的包围和无所不在的侵害。
  
  原始思维的一项基本纲领,就是认为自己永远处于各种凶恶的牛鬼蛇神致命的威胁之下,原始人把无数自己无法理解而又随时可能吞噬自己的自然力量想象成五花八门、凶残无比的恶魔,而在这种环境中,生存下去的唯一希望,就只能在于用同样、甚至更凶残的手段去抗御这些可怕的威胁,所以哲学家罗素说:“宗教基本上是以恐惧为基础的。……恐惧是残忍的根源,因此残忍和宗教携手并进也便不足为奇了。”关于原始文化和古代巫术认为只有用最残酷的手段才能与可怕的牛鬼蛇神相抗衡的例子,我们可以举出许多,例如古代巫师惯用油炸、火烧、砸烂、污秽、对牛鬼蛇神的偶像节解分尸、万箭齐射等众多酷刑以驱除恶鬼,而这些方法在后来的“文革”中,都被以各种形式(例如“大批判”等等)而加以直接的模拟。
  
  按照原始文化对生存工具加以神化(例如人们由于必须依赖火、锤子等工具,所以就创造出火神等等)的原理,凶恶残酷的方法既然是人们抗御牛鬼蛇神所最必需的方式,那么这种方式的体现者、象征物、乃至凶恶残酷本身,也就都逐渐具有了神性。显著的例证比如,古人认为猛兽能够吞噬和震慑鬼怪,所以野兽的凶恶形象也就成了一种神器,人们认为自己如果戴上老虎的利爪,也就可以象野兽一样镇服恶鬼。从大量汉代壁画、画像石中所绘驱鬼之“方相”所戴的凶恶面具、野兽一样的利爪,古代陵寝制度中皆以野兽的形象为“辟邪”,以及流传至今的贵州等傩戏中广泛使用的凶恶面具,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古人是怎样普遍地崇拜过野兽般的凶残。更为经典性的例子比如史籍所记尧帝将为祸天下的“四凶”流放到荒蛮之处,让这些穷凶极恶恶魔为国家戍边御鬼(“以御魑魅”)。在以后的民间宗教信仰中,亦始终保留着这种对凶残性的原始崇拜,例如民间驱鬼时依然如古代大傩一样,要由人“化装成面目狰狞可怖的魔王,他们身披粽衣,手持长矛,……同时高喊:‘打死恶鬼,打死恶鬼!’”又如人们甚至把棍棒(古代称为“终葵”)之类打杀鬼怪的武器加以神化和人格化,
  
  将它们尊奉为具有驱鬼法力的神明“钟馗”——而今人由古代宗教对棍棒之类凶器的这种神化和崇拜,自然很容易联想起“文革”时无数的造反派恭诵着“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等“最高指示”而“横扫牛鬼蛇神”的情景,并且窥破:“文革”时对棍棒之驱鬼法力的热烈崇拜(“大批判”、“上纲上线”被无数受害者形象地称为“打棍子”;“大批判”专家姚文元亦被世人称为“姚棍子”;许多红卫兵、造反团甚至袭用毛泽东的诗意而以“千钧棒”作为自己组织的神圣名称),其文化内核实际上是非常原始的。
  
  第二,原始时代普遍的巫术信仰充斥着无数神秘而野蛮的准则,它们规定了原始文化只能依靠血腥的杀戮和各种残酷的行为,才能获得最基本的生命活性。如上所述,野蛮性和残酷性既然是原始人类生存随时必需的手段,那么它们当然也就会普遍地渗透到整个文化体系之中,而决不仅是一种单纯的、运用范围有限的方法,这也就是“野蛮”、“蛮性”可以代表原始时代基本文化特征的原因。又因为原始文化充斥着神秘的“巫魅”性,所以其野蛮性也就总是与其神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原始文化的上述特点在残酷的虐杀牺牲、啖食俘虏、自虐娱神等等血腥而神圣的行为中表现得最为典型。例如“文革”时的挖坟掘墓(比如红卫兵掘了孔陵、海瑞墓、瞿秋白墓等等),源于自古以来人们相信完整的尸体可以使灵魂得到栖息安抚、而残尸可致敌人灵魂于死地的巫术观念,这种古老的信仰所导致的不仅是斩首、腰斩、五马分尸等令人发指的酷刑,而且更必然伴随施虐时的庄严神圣。例如古籍中经常提到“不听命则戮于(神)社”;再如春秋时伍子胥率吴师破楚后对楚王陵墓的破坏,是与对楚国宗庙、神器的“横扫”一并实施的:“吴入楚,……坏宗庙,徙陈器,挞平王之墓。”与后来的“文革”时的抄家、造反一样,所有这些暴行不仅是完全统一配套的,而且带有强烈的巫魅性和狂热性。所以我们说:残酷和野蛮是原始时代一种根本性的文化特质,在这种文化环境和文化机制作用下,一切神圣的事物和神圣的行为必然地沉溺在满目的血光之中。
  
  更能够说明残酷野蛮在原始时代之普遍社会意义、也恰恰是与“文革”最为一致的,是这种血腥和杀戮决不仅是极少数刽子手专有的职责,相反,它是全社会几乎一切成员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文革”时标明这种职责之最广泛社会性的,诸如无数令人胆寒而又极为神圣的口号:“群众专政万岁”、“全党共诛之,全国共讨之”、“打翻在地,再踏上亿万只脚”等等)。例如古代墨西哥举行人祭的同时,也就是“墨西哥一年最大的节日”,这一天,“所有的人聚在庙里,庭院里燃起无数的灯笼、蜡烛。……他们不睡觉,整夜在那里度过,到了午夜,喇叭、笛子、号角吹起庄严的音乐,……所以的人都在庙的庭院里在火把下守夜到天明。天亮了,庙里的庭院还挤满了人,……(最后)人群集合起来,祭司庄严地给代表女神的女孩熏香;然后他们把她推倒在谷物和种子堆上,割下她的头,用桶接住喷出的血,把血淋在女神木偶上,……”可见,恪守此类野蛮、残酷的原始信仰,曾经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责任。这种普遍性在我国的例子如:旧时云南一些少数民族不仅每年春播前都要举行残酷的猎捕人牲、砍头祭谷的神圣仪式,而且全部落的每家每户都要亲与其事,并且将此与自己一年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具体做法是:猎头祭祀之后,“在人头上放些火灰,让火灰同头血融合落在地上,然后每家分一点,等播种时间同谷种一同撒到地里。”第三,对异族、异神的仇杀是原始野蛮性的强大动因。
  
  对于原始氏族来说,异族及其图腾往往是最凶恶的敌人,只有用最残酷的手段才能抵御他们的威胁,使本氏族得以生存。所以对于原始人来说,对异族、异神的残忍非但不是罪恶,反而是最高是美德:“愈杀得多愈高兴。杀了一个便会剥一个头皮,鸣一回得意。”由于为原始氏族的生存所必需,故此这种残酷也就具有了神圣性,例如云南少数民族旧时到敌寨猎头以前要举行庄严的宣誓,“誓词大意是:‘我们是最勇敢的人,为了庄稼丰收,保证村寨安全,我们不怕困难,不怕死亡,决心去仇寨猎头。猎到人头,无限光荣;猎不到人头,就象猪一样懦弱。”相反,如果离开了这种野蛮性,整个氏族或家族就要陷入极大的危险,例如在原始观念中,人们如果不能为本族的死者复仇而“害死一个或一些巫师并把他们所有亲属都斩尽杀绝”,那么他们就要受到死者鬼魂的报复,特别是“这报复不仅是对他一个人,而且是对他的亲人们和他的整个集体。”所以摩尔根说:“蒙昧人和野蛮人自远古以来的习俗就是杀俘虏以施报复,把俘虏的生命用以供神,这是僧侣制度初步阶段的一种崇高观念。”在这类原始观念支配下,后人亦往往用最残酷的手段仇杀敌族,例如在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许多次“一日之中,斩首数万”、“睚眦种人,期必杀而后已”的种族仇杀。特别是这种原始残忍性不仅为文明水准较低的少数民族所尊尚,而且亦或显或隐地为华夏民族所承袭,著名的例子如汉代的韩威扬言要“饥食虏肉,渴饮其血”,于是王莽“壮其言,以(韩)威为将军。”这句话成了后人表示对敌族仇恨的成语而布在人口,例如妇孺传唱的岳飞《满江红》中的名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以后每当民族矛盾尖锐时,这种发源于原始文化的“集体无意识”就会强烈地爆发出来,这种对异族、异神的复仇心理在“文革”时的典型表现,例如当时街头、红卫兵战报上随处可见的“油炸勃列日涅夫”、“绞死柯西金”之类口号;人们对“美帝、苏修代理人”乃至一切外来文化的刻骨仇恨;以及无“武斗”、“派仗”时对异己者灭此朝食的疯狂仇恨,等等。这些类似原始族仇式的心理在巨大社会范围内的爆发,当然强烈地催动着“文革”之残酷性和野蛮性的极度膨胀。
  
  第四,也是对“文革”影响最为显著的,是原始文化中(以及后来许多宗教迷狂中)对神明的极度崇拜,规定了人们必须对一切渎神者、或仅仅是可能的渎神者给予最残酷的惩罚,否则就不足以维系神明和神圣事物的无比崇高。因此从本源说,“无限崇拜”的极端残酷,乃是源于它自身机理的深刻内在规定性,而决不是某种偶然的、仅仅由个别阴谋家阴暗心理引发的外在附加物。
  
  原始文化中的图腾禁忌原则认为:任何偶然和匪夷所思的触犯(例如极其偶然对神明和酋长的名字、形象不敬),都将对圣物产生致命的危害。所以为了维护神明的崇高,一切可能的渎神行为都会被以极端神经质的“触染”方式感知和发掘出来、并给予最严厉的惩罚;而这种对触犯禁忌者的严厉惩罚在“文革”时以“上纲上线”的形式笼盖全国。下面我们不仅将说明:尽可能残酷的手段乃是这种惩罚所必需的;而且尤其要说明:正因为这种惩罚手段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神明的崇高,所以它的残酷和野蛮非但不是罪恶,反而是对神明无限光荣的效忠。
  
  在原始文化中,对本图腾神性的弘扬只能建立在对异图腾残酷剿灭的基础之上,这本是不言而喻的基本准则。例如在我国上古神话中,共工与高辛争夺对世界的统治权失败后“宗族残灭,继嗣绝祀”;又如纳西族创世神话中,善神“东”战胜恶神“术”之后,杀尽其部族、烧毁其村寨、污潴其土地、毁坏其水源、灭绝其火种,总之,“善神”要把一切最残酷的方法倾泻到异族图腾头上,类似的例子在世界各民族的创世神话中不胜枚举。在原始文化中,本图腾的神性只有依靠对异图腾的无情杀戮才能生命永驻,所以在以后千百年中,人们都遵此传统而用敌酋的鲜血祭祀本族的神明,丁山先生在叙述了春秋时以敌酋为人牲以祭祀本国神祇的风俗之后说:“春秋时代用俘虏于社,正是殷商野蛮风俗的遗存。……因此,周官所谓‘以血祭祭社稷’的大典,现在揭穿其内幕,是以人血为主。”除了敌酋之外,一切渎神者也都要受到类似最残酷的惩罚,而且因为这种残酷惩罚代表着神意,所以它也就无比庄严神圣。例如土蕃巫师要在设坛祭神之后再对渎神背盟者加以凶残的诅咒:“惟天地神祇,共知尔志。有负此盟,使尔身体屠裂,同于此牲!”又如《古兰经》对渎神者的宣判:“真主应许伪信的男女和不信道者,他们将入火狱,并永居其中,……他们将
  
  受到永恒的刑罚(王注:这很容易让人想起“文革”时对牛鬼蛇神的诅咒:“打翻在地,踏上亿万只脚,叫他们永世不得翻身!”)”;“至于悖逆者,他们的归宿,只是火狱,每当他们要想逃出,都被拦回去。有声音对他们说:‘你们尝试以前你们否认的火刑吧!’”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种将尽可能残酷地诛戮和惩罚敌人作为对神明“无限崇拜”最好方法的原始规则,被中国后来许多政治操作者所充分继承,典型的例子比如:朱元璋借所谓宰相胡惟庸“谋反”案,疯狂诛杀文武功臣及其家属达四万人,而如此巨大规模的屠戮,就一定要以“大祀天地于南郊”的礼神祭祀为开场仪式。
  
  世界宗教史上,其外在的残酷性及其内在机理都与“文革”极为相近的“运动”,当属欧洲中世纪的宗教裁判。与“文革”完全一样,中世纪宗教裁判不仅其最终的目的也是为了维系神明的崇高、禁绝各种可能的异端和渎神,而且其残酷性亦是最直接地从“无限崇拜”发源的,所以人们指出:上帝是第一宗教裁判员,“比较而言,后来最残酷的宗教裁判员也无不比上帝本人还要仁慈得多。”18世纪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的结论是:“上帝生性是大慈大悲的,但非常重要的是:不知不觉地使他变得比魔鬼还凶狠”。与“文革”一样,以维系“无限崇拜”为基本目的的宗教裁判制度不仅发明了无数令人发指的迫害异端、剿灭“牛鬼蛇神”的酷刑虐法,而且尤其要把这种残酷的迫害作为全民族最神圣的节日,所以当时就往往要以烧死异端者们的火刑仪式作为庆祝贵族婚礼的盛大典礼。在类似于宗教裁判神圣法典的《巫士的铁槌》一书中,详细制定了剿灭异端和所谓“女巫”的一系列残酷法律和无所不在的天罗地网:
  
  凡属女巫案件,教会法庭、世俗国家法庭都可以审理;……为使被告承认犯巫术罪,可以先口头威胁,威胁无效,便进行刑讯。轻刑无效可施以重刑,第一天刑讯无效,第二、第三天可继续进行。……如果被告拒不承认犯巫术罪,最后即便没有口供,主教与法官也可判她为“不肯改悔的异端分子”(王毅注:这又让人想起“文革”时最流行的罪名之一即是“死不改悔”),交付国家法庭处死。
  
  可见,从远古到很久以后的时代,图腾、上帝、大救星等等神明无限崇高的神性,毫无例外都必须依靠对异神、异端的极尽残暴才能维系:“刽子手他永远是其国家中最好的基督徒和最虔诚的公民。他是僧侣的朋友,信仰的维护者,是对教士和神的事业最有用的人。”对于原始社会以来许多宗教的上述基本原则,费尔巴哈曾经做了详尽的阐述,他指出:“人有兽性在自己之内,有人性在自己之外和之上”,出于对本教之神的无限崇拜而对异端的迫害,则是将这种兽性调动出来、并发挥到极致的强大动力:“最大的残酷是可以同宗教相调和的,……凡是建立在神学地基上的宗教都是与迷信分不开的,而迷信又能做出一切残酷的非人性的事情。”费尔巴哈深刻地指出了“无限信仰”与残酷野蛮之间的必然联系:
  
  信仰包含有一个凶恶的本质。基督教式的信仰是基督教式的迫害异端与处决异端者之至高无上的根据。……在信仰看来,一切义务之基础是对上帝的信仰——信仰是绝对的义务,而那些对人应该尽的义务却只是派生的、从属的义务。这样,不信者乃是……理应歼灭掉的主体。凡是否定上帝的东西,本身也就必须被否定。最高的犯罪,就是冒犯上帝的尊严。在信仰看来,上帝是一位人格式的、最最人格式的、最最不可冒犯、最最有权有势的存在者。……从而,对最高人格的伤害,就必然是最高的犯罪了。……异端、不信——异端只是不明确的、有限的不信——乃是亵渎神明,从而是最高的、最应当惩罚的犯罪。从无数多个例子中随便举一个。厄谷朗巴第乌斯给塞尔维托写到:“……在一切别的事情上面我都将是温和的,惟独见到有亵渎基督我就忍耐不住。”……这种仇恨,起源于无限制的信仰之本质。
  
  费尔巴哈还指出,这种由“无限信仰”导致的野蛮残暴不仅统治着外在的世界,而且更不断塑造和膨胀着包括偏执、疯狂、专制欲、迫害欲、盲目的仇恨等等残忍的内在心理:
  
  信仰在本质上是具有党派性的。谁不是为了基督,那谁就是反对基督。不是为了我,那就是反对我(王毅注:这立刻让人联想起“文革”时流行的“不革命就是反革命”、“要革命的站出来,不革命的滚他妈的蛋”等等让人胆寒的口号)。……必然有颠狂跟信仰联系在一起。……对任何不肯随和自己的东西,都是不宽容的。如果它竟宽容了,那就对那享有无条件独占统治权的上帝不宽容了。……信仰要求这样一个彼世,在那里,信仰不再有对敌,或者,这个对敌还存在,那至多也只是为了荣耀高奏凯歌的信仰之自我感。地狱使福乐的信者更体会到欢乐之甜。“他们这些被选者将要出来看看背神者的痛苦,他们并不会因为看到如此而感到悲伤;正相反,当他们看到背神者遭受到难以描述的苦难时,他们就满怀喜悦地感谢上帝对他们的拯救。”泼但说:“一个巫道,即是并没有带来什么损害,……可是,就是因为他抛弃上帝而与魔鬼勾结,也即有损上帝的尊严,故而就应当活活地被烧死。”路德说:“想杀人并不像不信那么罪大恶极,因为,杀人是违反第五条诫命,而不信却是违反第一条,并且是最大一条诫命。”诸如此类在“无限信仰”的虔心驱使下而对异端的摧残能够达到
  
  何等令人发指的程度,这在西方中世纪宗教史上曾有过无数的例子,比如法国作家雨果的控诉:
  
  格尔伦斯岛最后一次火烧巫师是在一七四七年。那是在市内一个名叫波达日的广场上面举行的。……通常罪人是认罪的。人们用苦刑帮助他们招供了罪行。波达日广场对于社会和宗教,还尽了别的义务,他们在那里也烧死了许多信奉邪教的人。……其中有一个母亲和她的两个女儿,……女儿当中有一个怀了孕,她在柴堆的火炭上面生产了。据史书记载:“她的肚腹爆裂。”一个活生生的孩子从火堆上滚了下来;……著名的执法官、虔诚的天主教徒黑里页·哥斯南,叫人把孩子再丢进火堆里。
  
  同样,这种为信仰至上的神明(及其附属的一切圣物)而使“所有的爱跟友谊就都消失了”,这种出于“无限信仰”而只有在剿灭和折磨异端者的残暴中才能获得最大快乐和幸福的疯狂迫害欲,这种凭借伟大神明的名义就可以不需任何理由、任何限制而肆意施暴的极端专横,这种苦心积虑用尽一切一切办法必置异端于死地的刻骨仇恨……,所有这些,我们中国人在“文革”中也都最充分地领略到了。于是,对“牛鬼蛇神”的“横扫”、“专政”、屠杀,同胞、亲人之间的“大揭发、大批判”,不计其数的酷刑虐法、诅咒摧残,对无辜妇孺的株连九族、极尽凌辱,血流成河的“武斗”、“派仗”等等最野蛮、最原始的暴行,就都无一不是带着“誓死捍卫”这最神圣的光环而席卷全国的。
  
  http://news.ifeng.com/history/zhongguoxiandaishi/special/wenmingdeshangxian/detail_2011_03/06/4999536_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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