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君立:死无葬身之地


进入专题
土葬    ● 杜君立进入专栏)  
    人类最大的不幸在于,从出生的那天开始,每个人都必须面对死亡。也就是说,所有的人都得死。讽刺的是,在这个不公平的人类世界,即使活着是一件多么不公平的事情,死亡或许算最公平的一件事。
    
    自古以来,土葬是人类最主要的丧葬方式,也是世界大多数民族的传统丧葬方式。有些少数民族奉行天葬和火葬。古代中国是宗法社会,亲情观念很重。天葬和火葬在汉民族看来很不人道,所以不取。“葬”之本意为掩藏,土葬具有入土为安的感情安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中国南方的二次葬也属于土葬。
    
    土葬最初不筑坟不立碑。“古也,墓而不坟”。“墓也者,慕也”,表示生者对死者的思念。棺材占据了地下空间,掘出的土方堆成坟头。“墓而不坟”无纪念标志,不便于祭祀。有了筑坟和立碑,必然占用土地。但从本质上讲,土葬占地并不是对土地的破坏,而具有休耕的意义。
    火葬要用木材等燃料焚烧,需要耗费大量自然资源。火葬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反自然行为。火葬在中国最先流行于西域,在宋元时随佛教传到中原和江南。佛教常以自焚表示对臭皮囊的放弃,但这是一种抗议行为。但欧洲中世纪对异教徒也采用火刑。明清两代,火葬被官方明令禁止。民国乱世,火葬在一些地区死灰复燃。
    
    无论西方还是东方,土葬是最传统的安葬方式,火葬则显得离经叛道。在一些文化中,火葬具有一种悲壮的英雄情结。1956年,毛在怀仁堂带头签名提倡火葬,从此火葬成为组织内部一种不成文的“纪律”,后来又扩大到所有城市居民,开始在中国广泛推行。吊诡的是,火葬的倡导者毛并没有火葬,遗体被保存在天安门广场的“毛主席纪念堂”中,供人们参观瞻仰。与毛类似的还有列宁、斯大林、金日成、胡志明等国家元首。去年刚刚去世的金正日同样如此。这种对待遗体的方式是否妥当,一直存在争议。苏联崩溃之后,列宁和斯大林的遗体均被安葬。作家米兰昆德拉曾经指出,“无论将死者当成无用的废物来处理,或是当成一种有用的象征来崇拜,显现的都是同样的对死者独立人格的污蔑。”
    
    对于火葬,有人曾经做过统计:假设一具尸体重60公斤,衣服鞋帽被褥5公斤,用15公斤柴油焚化后,依据物质不灭原理,生成3公斤骨灰和77公斤气体。可见火葬对地球污染排放的严重影响。?
    
    按照中国的户籍政策,城市人死亡必须由火葬场统一火葬,然后寄放殡仪馆或者依传统埋入官办陵园,不过埋的是骨灰。在天价房子使许多人沦为终身房奴时,一些地方殡仪馆的骨灰盒竟然也由数百元卖到了上万元。事实上,殡葬业已经连续数年进入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之列。?一块大小只有一平方米的普通标准墓地,大中城市售价都到了三四万元甚至六七万元,而北京的中档墓地在10万元到50万元之间,最贵的豪华墓地价格可以达到数百万元。把昂贵的房价远远地抛在了后面。甚至很多陵园现墓已经很少,只能预定“期墓”。以如此天价“买”到墓地之后,你还得按年缴纳昂贵的不断上涨的墓地管理费。即使以如此天价买下的墓地,还不是你的,仅仅是你租用的。你并不享有产权,仅享有有限的使用权。
    
    近年来,随北京推出1万元左右的骨灰安葬、零付费的海撒等低价、节地安葬形式,墓葬的比例有所降低。从首善之区的北京开始,火葬逐渐被列入公民基本福利,这无疑是一种值得欣慰的善举。但与此同时,占中国人口主体的农村地区,在丧葬政策上仍然普遍存在着一些比较粗暴的恶政。本文要谈的主要是一直保持传统土葬习惯的中国农村目前所面临的殡葬困境。
    
    中国土地贫瘠,可耕地比例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也就是说,中国大量的土地不适合耕种,人与土地的关系一直处于紧张状态。坟丘对土地的占用从来没有被忽视过。一般墓地都以山地为宜。从现实上看,帝王将相是唯一不珍惜土地的,这些家伙死后的坟墓与活着时的宫殿一样占地最大。而生息在中国土地上的农民是最热爱、最珍惜这块土地。他们活着时开垦耕种这块土地,死去后入土化泥肥沃这块土地,了无痕迹的简直如同没有来过这个世界。
    
    1949年以降,中国政府对农村传统的丧葬方式进行多次丧葬改革,主要就是“提倡火葬,废除土葬”。相比城市而言,在农村推行火葬失败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丧葬应有的福利色彩。虽然中国农民属于最为贫穷的社会阶层,但国家仍“无力”或者是无意承担巨大的改革成本。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自由化,公共事业的市场化发展使丧葬改革陷入利益陷阱。丧葬业日趋官办化、垄断化、产业化和暴利化,这实际已经悄然衍变为暗流涌动的死人房地产业。
    
    这种死人房地产与活人世界的“城市化”具有惊人的相似性,如同禁止“小产权”商品房一样禁止一切传统的土葬,试图将所有的丧葬纳入政府统一管理。与教育、医疗等公共福利行业一样,这种“管理”实际已经衍变为逐利性的“经营”。在这种“管理”下,任何活人一旦正常死亡或者非正常死亡,必须立即报告地方部门,由地方火葬场负责火葬,死者家属缴纳规定的火葬费、购买指定的骨灰盒。然后将骨灰盒交由官方指定的殡仪馆保存,家属缴纳规定的保管费和祭奠服务费。当然,以经营商品坟墓为主的陵园地产业获利更丰,天价墓以及相关配套费用,以及无期限的物业管理费,这些灰色暴利久为人们诟病。
    
    有生就有死,死亡是生命对肉身的遗弃,犹如动物排泄粪便。灵魂进天堂或下地狱,尸体便成为垃圾。每个人都要死亡,哪怕“万岁”、天才和圣人。死亡证明了生命在终极意义上的公平和公正。否则,庆父不死,鲁难未已。一个农民,微若蝼蚁,默默地生,默默地死,生得不“伟大”,死得也不“光荣”;很多农民像牲口一样勤劳一生,仅仅是讨了一口饭吃。这样活着一个重要的精神支持就是可以“好死”,即对得起“生”,因为他活着时已经很卖力了。其实许多农民是因为无法承受医疗费而病死的,但这对农民来说,已经算正常死亡了。
    
    中国的丧葬习俗各地差异较大,但绝大多数礼数基本差不多:人死当天,家属报丧鸣丧,族人亲属吊唁,三五日入土为安。棺木、布衣、尸体深埋在土壤中,是没有什么污染的。丧事一般由族人自发义务互助,经济成本也很低。坟茔一般为三尺高,村族都有专用坟地,多选择不宜耕作的坡地。坟地是最讲究风水的,而多石、高坡、岭岗之类的风水宝地也最不适合耕种。
    
    以前传统农村是乡绅宗族社会,一般都有专门预留的“祖坟”。“土改”之后,农民被剥夺了土地的个人所有权,同样,坟地也成为村民集体土地。但农民仍以“集体”的名义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所以日常祭奠是无须缴费的。坟墓其实并不占用多少土地。对一座坟墓来说,传统上一般祭扫仅止于三代,三代以后随着祭扫的减少成为荒坟,最后自然消失。否则中国几千年下来岂不都被死人占光了土地。传统土葬坟茔极少采用砖石结构,有利于自然风化。而近年来大兴土木的现代陵园往往采用永久式钢筋水泥结构,如同碉堡一般,占地大,以炫富攀比为主,追求气派豪华和等级、这似乎在实现一种“永垂不朽”。
    
    现行的农村丧葬改革是很不得人心的。在没有福利化之前,火葬完全变成一种垄断性的商业经营,强制收取不菲的火葬费、强迫购买暴利的骨灰盒,使农民在经济上遭受盘剥。火葬需要大量的电力、汽油,燃烧污染空气。中国传统认为,“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是传统文化的根本,甚至说完全是一种宗教和信仰,这是一个中国人最重要的精神活动。在处处高喊文化传承的年代,农村几千年保持下来的传统祭奠出殡等悼念活动却越来越无法举行,而新式追悼会对传统农民来说根本无法接受。实际上,在传统文化背景下,一个中国农民是难以接受人死后被“当作烤鸭一样”的火葬。
    
    在传统与利益的博弈中,火葬最后变成了先火化后重新进行土葬,这无疑是一种普遍存在的荒诞现实,其意义实在经不起一个正常人的推敲。这与1958年人们砸锅炼钢的壮举何其相似。对这种“新式土葬”的容许和鼓励,使“统一火葬”已经丧失了其存在理由,一切归根到底不过为了“谋财”而已,因此就出现了人们直接付钱(或以罚款的名义)来获得传统土葬的权利。为了保证利益,一些地方当局不得不以暴力掘尸来维护其权力的正当化。2011年11月22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河南省项城市高寺镇人张厂的父亲去世后,按当地风俗土葬。谁知1个月后,项城市民政局组织上百人,于月黑风高凌晨时分,突击掘坟,家属直到数日后才知遗体已被掘走火化,无不悲痛欲绝……
    
    目前中国已经迅速步入“老龄化”社会,“未富先老”的中国即将迎来前所未有的丧葬高峰。中国人认为对人最大的诅咒是“不得好死”、“死无葬身之地”,中国人认为对人最大的侮辱是曝尸掘墓。如果说过去半个世纪里中国农民活得不像个人,至少还可以入土为安,死得像个人的话,如今他们连死得像个人都将成为奢望。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将丧葬与教育医疗住房一起列为公民基本福利的背景下,诺大中国,竟容不下一缕卑微的孤魂栖身。借用切格瓦拉的一句话说,在人类这个最不合理的时代,我们都被痛苦征服了。
    
进入 杜君立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土葬   

本文责编:lizhenyu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天益笔会 > 散文随笔 > 民权理念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1835.html
文章来源:爱思想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aisixiang.com)。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