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4月01日 20:54:55

  近日,意外卷入一场口水战的艺人舒淇,因不堪忍受随之而来的漫骂侮辱,删除了自己全部的新浪围脖并取消全部关注,挥手告别千万粉丝退出了围脖。现在,她自己的微博客上面是剩下空荡荡的界面:舒淇一身白衣坐在童话森林的树屋旁,边上还有几个字:我是地球的天使。
 
   由于舒淇出道时特殊的经历,也由于部分网民在喷口水时表现出的道德优越感,有论者以为舒淇遭遇网络暴力事件之重要原因是国人对与三级、对于身体和性的扭曲观念,并堆砌了长长文字证明,贞操观念在如何扭曲中国人的道德和精神世界,这也是舒淇被侮辱的原因。
 
   可在我看来,舒淇的遭遇与她早年的“原罪”并无太大关联。因为即便是没有那一段令人无言的经历,在需要时人们依然能够找到无数个攻击她的理由,因为只要生活在现实中,都不可能是真正的天使,而在一种寻找隐私寻找瑕疵的心理驱动下,被煽动起来的民众将一些真实生活中人性弱点甚至仅是非闪光点放大,攀爬道德制高点上加以批判,实在是太中国的故事了。这种故事从春节前到现在几个月时间,在互联网特别是新的社交型媒体不断上演,而且似有越演越烈之势。围脖上曾经的“围观改变中国”的乐观判断,正在被弥漫戾气取代。在显示出塑造社会的能量之后,微博客等新媒体复杂性正在显现。
 
   实际上,互联网给世界带来的变化是整个人类社会要面临的新问题。现实世界的种种怪相纠结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社交网络的发展,正一步步进入虚拟世界并获得新质,这就是所谓“网
   络欺凌”行为(Cyber-bully)越来越困扰社会并急需被重视、寻找求解之道的原因。
 
   几乎与舒淇退出围脖同时,在遥远英伦,一位大学生因为在推特上谩骂足球运动员姆安巴而被判入狱56天。姆安巴是英超博尔顿队的中场球员,在一场比赛中突发心脏病送医。而大学生亚姆—斯塔西在姆安巴病发后,在自己的推特上写道:“LOL(英文缩写,意为‘开怀大笑’),XXX的姆安巴,他死了!”而当有网友对他进行谴责,他继续与对方进行骂战。而此前,这位大学生物系学生也曾在推特上发表过的带有种族歧视性质的言论。这件事情的结局是,斯塔西因为自己的言论被判入狱56天。
 
   研究互联网的时候,常常可以遇到的观点是:人在网络上和现实世界中会判若两人。这一观点在亚姆斯塔西身上又一次得到证实。在被拘捕之后斯塔西的辩护律师表示:“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很羞愧,其实他的本性并不坏,在相处期间我发现他还算是一个善良且富有同情心的人,做出这样的事情可能只是为了逞一时口舌之快。”,当然,律师的话没有说服斯旺西地区法院法官约翰-查尔斯,他表示“在我看来,除了将他直接送进监狱之外没有其他选择。”
 
   这不是第一位“因言获罪”的英国网民,09年8月,英国某法院判决一名在社交网站上张贴死亡恐吓的18岁少女三个月监禁,她也成为英国因在社交网站上进行“网络欺凌”而被判刑第一人。看来,用法律手段规范互联网言论和行为,并不是哪个国家或者哪种制度下才有的现象,而是如民主法治般通行的规则。
   不过回到中国现场,从维特回到围脖,问题就显得尖锐而吊诡。我们今天面临的一个两难是,在网民并不享有真正言论自由的情况下,一旦提出所谓规范,很可能成为对有限言论空间的压缩。这也是为什么不少人一面忍受着网络欺凌,坐看言论风气越变越坏,话语水准越来越低劣,一面却对网络立法忧心忡忡的原因。而由于人性缺失本就比其他地方严重,“网络既不负责的自由“这一暗示,用放大了国民中的阴暗。其实,这种悖论也是这个时代的某种逻辑:在一些基础性规则如言论自由、法治、民主缺失的情况下,健康良善的社会几乎注定难以建设。
 
   证明这个判断的另一事例就是网络名人方舟子和罗永浩的互掐。据新京报报道,3月28日下午,罗永浩带摄像师在北京某大厦一楼堵住方舟子,质问其打假基金帐目公开情况。罗永浩将这段视频挂在围脖上,两小时内转发过两万次,两日内转发近6万次,评论近3万条。
   方罗之争,孰是孰非是另外一个话题,在此不需多言,不过要指出的是,在陷入这次争执以后,罗永浩的围脖换上一新的头像,一个复制方舟子姿势构图的肖像。不知这是否在说明,无论最后谁是赢家,反正方舟子主义赢了。而这场“胜利”,更像是这个时代的“胜利”。
 
   回到舒淇,作为有些年纪的观众,我一步步看着舒淇从“脱星”成为“演员”。照我理解,作为一个很性情的女艺人,用这种行动表达不满正是是她性情的一部分。没有了围脖,对她而言未必是什么损失,对围脖的使用者,对整个围脖的话语场而言却损失了一处美丽风景。不过,专制之下多病民,也许这块地方本来就不该有美丽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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