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不讲法治,拔着头发离地
文/魏英杰
在山西长治,吕日周多年前曾发起一场舆论监督风暴。目前,这片土地又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招商风暴。当年许多人曾发问:长治模式能搞多久?相信这也是不少人对眼下这场招商风暴的疑问。
地方政府重视招商,这本身没啥问题。为招商引资,各地也都是卯足干劲,想方设法。比如出台各种优惠政策,给各部门下任务、出指标,这些现象不仅中西部城市存在,东部城市也很流行。但是,长治把招商优惠政策具体到“外地车辆轻度违章不罚款”、“企业亏损政府包赔”,即使不是全国独此一家,也属罕见之举。当地如此神化招商引资,很难不会引起外界议论质疑。
当年人们对吕日周模式感到有所担忧,就在于这是以人治为基础的革新。这种革新的弊端就在于,一旦主政者发生职务变动,难免“人走政息”。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这点。眼下长治正在进行的招商风暴,其隐患同样也在于不讲法治。为了招商引资,当地可以违反交通法规、可以拿财政资金“担保”,这让人非常怀疑,还有什么法律法规不能被绕行。
这种招商政策看似对投资者有利,实则可能反过来破坏正常投资活动。打个比方,假如有客商率先在当地投资了1千万元,地方又给政策又给土地,这当然让人满意。可万一有投资者想在当地投资2亿元,却看中了上述客商这块土地。按目前当地积极招商的思维,难免会因此动了把原来这家企业挪走的心思。这并非纯属杜撰,别的地方就真实地发生过。以人治的方式招商,结果就可能产生以人治的方式破坏招商。这是类似招商引资活动难免落下的结局。
招商不讲法治,形同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地。这种做法看似使足了劲,实际上还是原地不动,甚至还可能用力过头而摔倒在地。其中关键就在于,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离开了法治,市场竞争格局必然会扭曲,导致市场经济畸形发展。一个负责任的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首要职责在于完善和加强建设当地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而不是积极充当运动员,全面主动地介入各种经济活动。
激进的招商引资政策,还可能会侵害到老百姓的利益。招商难免涉及征地拆迁。在这其中,政府原本是相对中立的利益均衡者。但政府的天平向投资者严重倾斜时,势必会发生为讨好投资者而不顾被拆迁人利益的现象。在招商占主导地位的政策思维下,也可能发生拔苗助长、饮鸩止渴的政府行为。这主要体现在,还没等投资到位,政府就先行拆迁土地,或者为夸大投资规模,政府主动“拉郎配”,为企业寻求银行贷款。这些行为无疑都会对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影响。
更值得引起重视的是,过激的招商政策将会给地方发展埋下严重隐患。经过这么多年摸索,人们已经意识到,招什么商引什么资其实大有讲究,并不是什么项目都值得引进,更不是什么产业都对地方可持续发展有利。特别是一些高污染、高能耗产业,虽然有助于提升GDP,但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也很厉害,从地方长远发展来看其实得不偿失。这个道理政府官员不会不懂,但如果一个地方过于渴求依靠招商引资来标榜政绩,就可能视此而不顾,重复那种“先污染再治污”的错误。这种做法,无疑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
实践一再证明,只讲人治不讲法治的运动式革新不可持续。不少地方的经验也一再表明,激进的招商引资政策,即便一时可以带来如花似锦的“数字繁荣”,以及看似硕果累累的政绩效应,待到泡沫破灭,一切都将变得虚无。面对这些经验教训,长治焉能不警醒?
201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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