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藏于细节之中,此话一点不假。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我国的人口是13.39亿人。不夸张地说,除够格缴纳个税的2400万人以外,其余的13.15亿人中95%以上都不知道自己缴过税,都以为自己不是纳税人。
举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子:当年美国超市沃尔玛进北京时,为了与国际接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沃尔玛在购物小票上把价格与增值税分开显示,但沃尔玛的好意换来的却是北京大妈们愤怒的骂声,她们说:“为什么国内超市都不额外收税,你沃尔玛却要在价格之外额外收税呢”,无奈之下沃尔玛只好尊重中国国情,把价格与税金合并显示了。
大多数消费者都以为自己只是与超市签订商品买卖契约,都明白一旦自己付了款,超市就应该提供与价款等值的商品,即一分钱一分货,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但目前发票里的价格和税金是合计显示的,消费者感知不到每笔消费契约里政府的存在,不知道政府从每笔消费中都抽走了一定比例的税金,因此除了个人所得税(2400万人缴纳该税),他们误以为自己没有缴过税,会形成财政支出与己无关的“财政幻觉”,自然也就无法理直气壮地要求政府提供量足质优的公共服务,也不会向政府主张自己的公民权利。这一切都是因为消费者看不见超市发票里包含的增值税,因而不会有真切的被剥夺感和痛感,也就不会产生纳税人权利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这是很原始的、微妙的动物心理。一旦有了痛感和被剥夺感,公民就会意识到自己才是国家的主人,是纳税人自己养活了国家而不是政府养活的,纳税人才会有强烈的意愿监督税款的使用。这样才会把公民对政府感恩戴德的怪现状纠正过来,才会祛除政府莫名其妙的、高高在上的道德感和神圣感,把公民与政府的关系还原到平等自由的公共服务的买卖关系上来。
严格地说,价格与税金分开显示的发票正是政府与每个纳税人签署的公共服务买卖契约,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证据,是宪政意识与纳税人权利意识的微观基础。因为每次消费后,价格与税金分开显示的发票都在提醒消费者:你有一笔税金交给了政府,政府应该给你提供量足质优的公共服务,并确保消费者享有公民权利,比如选举、言论、结社、监督政府等。经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不断提醒,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和纳税人权利意识才能牢固地建立起来。其实,欧美一直是价格和税金分开显示的(毫无技术难度),这也是为什么欧美的公民在面对政府时,说话的底气那么足。
超市发票的价格与税金分开显示、政府财政预算公开是最容易形成共识(因不涉及官员个人且反对意见难以摆上台面)、最没有意识形态争议的切入点,是最稳妥可行的改革方向,对限制政府滥用税款有很大帮助,一旦政府使用税款的权力被制约住了,其他的很多问题也就相应解决了,毕竟作恶也是需要经费支持才行的。这也是欧洲几百年宪政史的成功关键:即控制政府随意征税权和任意支配税款的权力是第一要务,至少可以破除是某党养活了人民而不是人民养活某党的奇谈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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