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30年420万党政人员受处分 省部级官员465人

中国30年420万党政人员受处分 省部级官员465人

摘要: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今日刊登出该局副局长崔海容11日在香港廉政公署第五届国际会议上发言。崔海容在发言中透露,1982年至2011年30年中,因违犯党纪政纪受到处分的党政人员达420余万人,其中省部级官员465人;因贪腐被追究司法责任的省部级官员90余人。

中新网5月14日电 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今日刊登出该局副局长崔海容11日在香港廉政公署第五届国际会议上发言。崔海容在发言中透露,1982年至2011年30年中,因违犯党纪政纪受到处分的党政人员达420余万人,其中省部级官员465人;因贪腐被追究司法责任的省部级官员90余人。

崔海容在会上首先对中国开展防治腐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他说,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确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实行改革开放,至今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发展历程,经济获得了快速增长,人民群众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实惠。但伴随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转型,腐败问题也成为威胁中国经济、政治、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障碍。

崔海容指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致力于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防治腐败工作,纯洁党员和公务员队伍。1982年至2011年30年中,因违犯党纪政纪受到处分的党政人员达420余万人,其中省部级官员465人;因贪腐被追究司法责任的省部级官员90余人。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青、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等被执行死刑。仅2003年到2011年9年中,因贪腐被移送司法机关的42000余人,如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陈良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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