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21日 12:21:38

  各位朋友下午好!我们今天是天则所第452次双周学术论坛,我们今天非常高兴请来了国内非常著名的宪法学家,北大法学院的张千帆教授。张教授这次跟我们谈的不是法学问题,而是宪政问题,这个宪政也不是一般的宪政理论,还是儒家跟现代民主、人权之间的关联。刚才我们几个在一起吃饭还在说,我说张老师这个研究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思想史的价值,是一个法学家来研究中国儒家思想,而且不是把它作为一个反对的东西,而是作为一个要激活它,要让它进入中国法哲学和法学的体系的构造中,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对于我们来说其实既是法学发展,也是儒学发展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这个报告应该说在我们双周学术论坛的史上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报告。我们今天还请来了四位非常杰出的学者来做评议,按照我们惯例是张老师先讲一个半小时,之后是评议和讨论。
   
   张千帆:
   很高兴有机会跟大家做这个交流,感谢天则所尤其是秋风的邀请。天则所成果卓著,这已经是452次讲座了,向你们学习!之前有幸到这讲过,讲的是宪法,也是我的本行。如秋风刚才所说,今天我作为一个外行来看儒家到底是什么。虽然我其实是政治学出身的,对于这个领域也一直很有兴趣,但是在国内没有发表过太多这方面东西;国内大家知道我,也主要是从宪法的角度。但是此前用英文发表过儒家和墨家的东西,最早的一篇是发表在2000年的《中国哲学杂志》上。这么多年来一直在断断续续关注这个问题,终于这次有机会出版了这本小书,其实是这些英文论文的汇集,或许读起来还有点翻译的痕迹,尽管是我自己的翻译,已经尽量在严谨的前提下做到通顺。书不厚,一共才六章,还不光是儒家,其中两章是讲道家和墨家。所以,在专门研究儒家的学者来看,也许是一个比较浅层次的思考,但是我的角度跟以往是不太一样的。我希望能建构一个儒家的核心概念,那就是人的尊严。
   这个话题很广,可以从多个不同角度切入,我今天就从一个日常生活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因为我这个人比较关注中国社会现实。我看天则所也一直在关注吴英死刑问题,这个问题最近最高院有了一个答复,也是跟预期差不多,改判了死缓,死刑取消了,命保住了。我之前曾经把吴英案分成几个层次。最浅的层次是法学层次,就是吴英案的量刑是不是有道理,是不是构成刑法上规定的那一类特别严重的集资诈骗,以至于要判死刑?第二个层次是经济学关注的问题,这也是天则所作为自由主义经济学派关注的问题,就是“集资诈骗”能不能成为一个罪,甚至成为死刑罪?这是值得探讨的。最后一个层次是哲学家关心的,即使前面两个层次不成问题,“罪大恶极”,严重干扰、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秩序,那就应该被判处死刑吗?换言之,我们如何对待人的生命?
   这次我没有站在法学家这边,因为我不熟悉刑法和刑诉法,更没有站在经济学家这边,因为我觉得这要求很专业的知识,包括吴英的集资诈骗是不是应该构成罪?构成多重的罪?它取决样很多的经验和实证研究,我没有做这个研究。但是,我讲一个最基本的问题,那就是怎么样对待人的生命?我个人的观点也许秋风知道,我认为儒家应该主张废除一切死刑,如果大家不同意可以进一步探讨;我知道历史上儒家并不是反对死刑的,死刑在我们国家源远流长,而且有各种“死法”,比现在死刑残酷的多得是。但是,我认为儒家要前后一致的话,至少应该坚持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废除死刑。我认为这个问题很简单,因为它是一个基本伦理。论证了这个之后,现在最高法院已经免死,我的任务基本完成了,下面就是天则所的任务了,那就是应不应该判罪?至于判什么罪,那是我的刑法和刑诉法同事的任务了。
   我们不妨从吴英案谈起,而且为了讨论的缘故,别把她看成是一个无辜的不谙世事的年轻美女,就把她看成一个罪大恶极的诈骗犯;如果实在困难的话,把她想成一个又老又丑的极为阴险的黑老大,刑法上的罪名完全成立。这样人犯罪之后,应不应该判处死刑?我在博客上贴了一篇文章,从吴英案谈废除死刑,当时我觉得没有任何问题,我只是主张像儒家那样尊重生命,题中之意就是废除死刑。结果却遭来大量攻击甚至谩骂。为什么?我发现大家都非常同情吴英,非常同情美女,觉得她被判处死刑很可惜,但是不能容忍贪官污吏,可能也不能容忍像药家鑫、李昌奎这样恶性杀人的罪犯。所以,如果废除死刑的话,如何看待这些人?这些人是不是也要被免死呢?从中也引出一些其他问题,譬如我们的“无期徒刑”其实就是20年有期徒刑,监狱可能还不够牢靠,犯罪可能越狱什么的,如果他们出来之后继续杀人、行凶作,其他人谁来保护呢?是不是药家鑫免死,无辜者的权利就受到侵犯了呢?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所以,我们还可以设想,不仅是对吴英,而且对于那些官员,盗窃了国家几十亿资产的贪官,或者是动不动“李刚是我爸”这类官二代、富二代,或者像李昌奎这样穷凶极恶的杀人犯。这些人都是大家深恶痛绝的。对于人格已经跌落到基本道德底线以下的这群人,我们该如何看待他们?如何对待他们?其实这是一个挺深奥的哲学问题,不是在网上像那些“愤青”们随便抒发一下情感就能解决的问题。它取决于我们对人的看法,吴英是谁?当然司法判决下来之后,她就是一个诈骗犯,似乎什么别的都不是,就是一个诈骗犯。这个标签写好了,贴在你脸上,你就是这个标签。药家鑫是谁?药家鑫是杀人犯,司法判决写的明明白白,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所以死刑。薄熙来是谁?薄熙来是一个贪官,这个基本已成定论。我想他应该是重庆历史上最大的一个贪官。这些人确实做了许多坏事,但难道就只是一个标签而已吗?他只是一个“贪官”或者“杀人犯”或者“诈骗犯”而已?
   我想儒家的回应恰好截然相反。真正儒家会说,“吴英”是个大好人,“药家鑫”是个大好人,“薄熙来”也是一个大好人。什么意思呢?他们的本性原来是好的,只是他们的行为和他们尊贵的本性太不配了。我建议,如果在场有记者的话,不妨做一件现在没人做的工作。我在加拿大讲学的时候,有一位他们的法硕学生提醒我,中国正在变成一个“看笑话”(victimizing,和我们的“围观”差不多)时代。一个媒体报道出来,一大堆口水把故事里的作恶者淹没,众口皆曰“杀!”不是说杀能解决中国社会任何问题,而是因为那样痛快、解气!正是因为问题解决不了,大家都很郁闷,所以这些凤毛麟角不幸被抓获的体制的替罪羊成了大家泄愤的对象。我想很快,随着中南海的证据一点点挖掘出来、发酵出来,大家都在等待又一场宏大的“围观”、消费、享受。不过这一次不妨再做一点更深入的调查。如果你是一个记者,不妨拿薄熙来或者任何一个贪官——中国这种人很多,到处都是,随便拣一个,你把他的照片贴出来,从孩子的时候,他上小学甚至更早,那个时候他肯定看上去是非常无辜的纯真可爱的“小帅哥”,一直到他上大学、工作,一步步爬到现在这个位置,以至于现在成为这样一个外表很光鲜、内心很阴险的角色。你再问一问,“薄熙来”到底是谁?是现在这个薄熙来呢?还是上大学的薄熙来呢?还是那个坐在摇篮里的薄熙来呢?
   我想不需要很深的“研究”,只要你可以平心静气看一看、想一想,最后的结论会验证儒家这个“性本善”的基本假设。人生来的本性是好的,是善良的——当然什么是“好”,就和什么是“恶”一样,可能需要很多解释,我们可以再探讨。我对它的解释是有价值,是珍贵的,是值得尊重的。但人性也不只是好而已,人性是有弱点的。如孟子所说,人很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如果环境不好,在他们后天的这种发展过程当中,他们的品性很容易问题,变得虚荣、变得贪婪、变得暴躁、变得懦弱,甚至变得凶狠。所以人的本性是好的,但是人的本性有弱点、有缺陷的,在这样一个不健康的环境下会往不健康的方向发展。那么儒家给我们提出一个很基本的问题:什么是人?如何看待一个人?如何对待做事严重违背自己善良本性的人?
   就跟你现在看薄熙来一样,他是一个病人,我认为他病得很严重,但是他原来是健康的,他小时候是健康的、纯真的,现在他得病了。面对这样一个健康的病人或者说得病的健康人,我们作为“医生”该怎么办?社会该怎么看待他?国家怎么对待他?只是去恨他们吗?只是从肉体上消灭他吗?或者只是惩罚,把它看成是他罪有应得,这就是社会正义吗?仅此就足以伸张社会正义吗?在某种意义上,这恰恰是不正义,不是吗?我们对病人通常会以一种同情的眼光去看,病人是不幸的;在我看来,“薄熙来”也是不幸的。这个已经不幸的人是不是还要接受进一步的惩罚,变得更加不幸呢?我觉得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这是一类人,我们社会当中人格跌落到社会底线以下的这类人,对待他们得用刑罚。国家刑法是干什么的?无非就是希望能够通过刑罚纠正这种状态。当然,法律底线是比较低的;在这个底线之上,大家可以自由行动,但是到这个底线之下,国法就不得不管,否则国无宁日。薄熙来、药家鑫乃至吴英是这类人。对于这类人我们怎么看待和对待,这是一个问题。
   还有一类现象更加拷问我们自己的良心。像广东佛山的小悦悦,两岁吧?被车轧了躺在路上,18位路人来来回回,竟然没有一个人出手相救。我们应该怎么看待小悦悦呢?小悦悦跟我是什么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做?怎么样去平衡她的生命和我可能遭遇的风险?这样的例子是挑战儒家极限的,我认为当代的儒家或者新儒家应该站出来说一说。我们都知道孟子的经典例子:一个小孩不知不觉往水井那边爬,只要你是人,你就会情不自禁的有所触动,大多数时候会自然延伸为一种行动,你会上前一步把她抱起来,让她免于危险。孟子认为,这是仁心的自然体现。如果你看到这个孩子在爬,心里一点感觉没有,那么在他看来你就不是人了。“仁者,人也”,是人的共同本性,凡人皆有仁心。那么广东这18位路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在孟子眼里不是人了?可能事情还没有这么严重。在我发表书上第二章的时候,美国学者爱文河教授(现在应该在香港教书)审稿时特意指出,孟子所说的不是一种行动,而只是一种触景生情,一种心理上一种触动。我相信18位路人的心里是会有触动的,只不过不知道是什么考虑抑制了他们的行动。我看到媒体报道、讨论的时候,基本上是从南京彭宇案的角度来解释的,都怕事后遭到讹诈。但我认为这种解释不能替我们担当道德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在其他国家,哪怕是非常不发达、比中国贫困得多的发展中国家,这样的事情都不会发生。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还在加拿大。地球人都知道了,中国人的脸往哪搁啊?别人不太好意思在我面前提,但是我知道他们都知道。中国这种道德状态怎么到了这个样子?当然是有一些客观原因,我也讲了彭宇案是一个因素,大家害怕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或许还有从众心理。但是即便如此,即便你搭手相救有可能遭到诬陷、讹诈,你就应该无动于衷吗?我觉得一个见死不救的民族是没有什么希望的,不管是以什么借口。
   大家经常在讨论最近的薄熙来、王立军事件,秋风平时很关心儒家宪政,大家在讨论的时候肯定也在考虑中国今后民主宪政的前途,但是这样一个民族恐怕是不配享有民主的。为什么?因为救小悦悦或参与民主都是好事,而任何好事都需要一定的付出,你搭救小悦悦可能会有付出,可能会有风险;在我们国家,你行使民主权利更要付出。这种付出还不仅仅是在西方国家,西方人是没有任何风险的,就像他们没有彭宇案一样,救死扶伤当然是大家应该做的,出来选举也没有谁会打击报复。但即便在那里,还是有一大堆人不出来投票的。当然,我也不太好意思指责别人,因为别人会问我,你们有什么资格教训我们?你们有些人说西方民主这个不好、那个不好,你们自己的民主在哪里?但是我还是忍不住要问一句,你们既然有民主权利,为什么不出来行使呢?答案是,他们出来选举也是多少有点成本:周末要出来选举,可能懒觉睡不成了;本来要陪孩子玩儿,现在要出来投票。所以成本是有,虽然很小。在我们国家,成本高得多了。我想在座的都对宪政、对公益比较热心,但是大家有几个真正认真对待了去年的海淀区选举呢?即使有的话,我想也是极少的。不仅因为这个选举没有意义,这个成本是白花的,而且别人还会另眼相看,说不定还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我认为救人和选举两者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我们这个民族经过这么多年折腾之后,似乎都已经堕落为唯利是图、只进不出,不折不扣的理性人;万事都要利弊权衡、成本利益分析,很快就做出结论——不行动!小悦悦管我什么事?我如果搭救,我能够得到什么?恐怕什么都得不到,得到的可能是一大堆麻烦,就像彭宇惹上麻烦一样。如果我不救,至少没有这个风险。所以成本利益一权衡,结论很明显。
   其实在今天,我们几乎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是吴英,都是广东的这18位路人。我这个“打击面”可能广了点,有时候为了简便或者表达有力的缘故,经常会以一种比较绝对的语气,准确的表达应该是“几乎每个人”,我希望在座的各个都是例外。但是我相信在我们一生中,多多少少都会遇到这一类让我们感到为难的事情,最后多多少少都因为这种浅层次的利益成本分析,而做出和这些路人同样的选择。
   看看我们周围每天发生的那么多事情,学者们、比较善良的精英们多半会以一种同情心看待农民等这些弱势群体。他们确实是值得同情的,但是他们道德状况究竟如何呢?我相信也不好过于恭维。地沟油、毒大米、毒蔬菜、毒猪肉等各种各样的毒素,还有用皮鞋制造的胶囊,这些事情都是我们平民百姓做出来的。他们在做这些坏事的过程中,我想无非也就是一个很简单的利弊权衡:我做这件事情会不会被逮着?不会被逮着,又能够帮助我节省成本,或者提高价格,当然就做了,不做才是傻瓜。其实你有什么必要制造毒蔬菜呢?现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大家都知道太漂亮的东西不能吃,反而要吃被虫子咬过的蔬菜,因为虫子帮你检验过上面没有毒。如果菜上有几个虫眼,反而可以卖得更贵。他这么做,肯定是因为有利可图,但也只能骗人一时。然而,他们有错,我们就更好吗?那些农民为什么种有毒的粮食、有毒的蔬菜?因为我们的体制在歧视他们,把他们挤压到很狭窄的生存空间,而我们知道这一切仍然无动于衷。这就是我们为冷漠付出的代价。
   在这些方面,我们验证了耶稣所说的“所有人都是罪人”。圣经讲,人生来都是要受苦,因为我们有原罪;女人分娩是一种受苦,男人的耕作也是一种受苦,“汗滴禾下土”,这都是上帝对于我们人类原罪的一种惩罚。现在我们可能不是那么原始的累了,不需要去耕作,分娩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打止痛针或者剖腹产,以前没有这种医疗技术是很危险的,所以现代科技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人类这种原始的痛苦。但是,我们有没有摆脱苦和累呢?我想没有。现代文明人只是换了一种累法,这不只是我们智力上的累,而且是一种道德上的、良心上的累。你现在不做农夫了,升官了、发迹了,难道不累吗?中国的商人不累吗?中国的贪官不累吗?喝酒倒在酒桌上的有的是。薄熙来这样的省委书记不累吗?我们的总书记不累吗?我们总理比谁都累。中国人的问题在于,似乎我们今天已经不再感受到这种良心的累,好象只是剩下这种物质的累,喝酒喝得累、跑官跑得累,但总之还是累。一个民族作为一个集体失去了良心,我们会发现很多“原罪”会以原始的方式回来报复我们,所以一会儿毒胶囊、一会儿毒奶粉……当然,这一方面是中国法治不发达造成的,政府没有履行职责、积极查处,但是我想归根到底都是因为我们中国人彻底丧失了传统儒家的尊严感和耻感,或者也可以说是原罪意识,以至自食其果。
   所以我觉得,当今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几乎每个活着的人都太漠视自己的良心。这本书的目的正是让儒家回来提醒我们,不要在良心上活得太累。当然,你说“我好像感觉不出良心有什么累嘛”,甚至升官发财还挺滋润,但是我们说,不知道累或者不觉得累未必是件好事情。我们都知道累过头怎么样?会过劳死。中华民族目前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我们正在濒临这种良心上的“过劳死”。现在是该回头、该警醒的时候了。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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