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省石狮市法院5月22日上午对“福远渔628”号船维权代表李祥谋案作出判决,宣判对李祥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罪名成立,李祥谋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

2008年1月27日,福建鱼628号发生特大海难事故,造成包括12个中国人在内的15人死亡,船主李祥谋在事后多次上访要求有关部门对事件作出调查并且落实相关的赔偿,但却首先被以聚众闹事罪被拘押,今天又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案被定罪,李祥谋的律师刘晓原向本台表示法院对李祥谋的指控和判刑,完全是出乎他的意料。

法广:法院为什么判决李祥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罪名成立?

刘晓原:我们认为这个判决实在是荒唐。他们之所以说他组织他人偷越边境,是因为他的船上有几个渔民没有办海员证。首先李祥谋是为他们办理了海员证的,至于有极少数人没有海员证,李祥谋说他本人并没有叫他们出海。虽然这些人在做笔录时有说过是李祥谋叫他们去的,但是,今天法庭上也有人出来作证说不是李祥谋叫他们去的,他们说是有人打电话叫他们去的。所有我们认为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的罪名是不成立的。另外,李祥谋自从对海南事件发生之后,一直带着遇难者家属在讨说法,2009年三月两会期间,当地政府担心李祥谋会前往北京上访,因此就把他给控制了,当时的罪名是聚众扰乱公共治安,后面又说他犯了重大责任事故。最后又变成了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这明显是一个随意捏造的罪名。

法广:李祥谋为什么要和受害家属一起维权,他们对当地政府有什么不满意?

刘晓原:李祥谋之所以要讨说法是因为事件发生之后,有关部门根本就没有就事件发生的原因展开调查,究竟是正常的海难还是人为的事故。他因此就开始到处上访,曾经去过福州,去过北京。我们认为是当局是为了维稳才这样打压他,将他拘押起来,但是,把他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罪名判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这是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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