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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北京21日電)根據中國大陸國防部網站今天公布新規定顯示,大陸軍隊領導幹部必須報告收入情況、房產情況及投資情況等。

大陸國防部網站今天公布解放軍報上述報導。這項規定是經大陸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由總政治部、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對「關於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進行修訂及印發。

解放軍報報導,規定修訂是為貫徹落實國家主席胡錦濤關於加強反腐倡廉建設重要指示,進一步嚴格軍隊領導幹部管理監督實際舉措,可望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推動軍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規定修訂後明定,軍隊領導幹部上報個人資料,除新增收入、投資、房產情況外,上報資料必須經審簽制度、調查核實,也規範上報資料查閱範圍、查閱程序和要求等。

大陸解放軍報評論員表示,此規定為健全完善軍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要制度成果。10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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